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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5年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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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科学技术、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产业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科学技术、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信息产业发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
(三)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及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四)负责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分析,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全县日常经济运行调节,解决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战略,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县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六)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拟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落实有关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七)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八)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安排县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政府性建设基金投资,按照国家、省和县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年度重大项目计划草案;统筹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拟定年度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
(九)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十)研究分析全县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发展情况,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并推动实施我县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
(十一)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全县产业结构性调整和升级,衔接平衡产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二)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三)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提出全县贸易发展战略,协调贸易发展和市场体系建设中的重大政策;研究分析市场的供求状况,负责全县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物资储备规划。协调全县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项目。
(十四)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五)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六)研究并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农业建设发展。
(十七)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推进实施;负责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家、省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判交通产业发展趋势,提出综合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和邮政)发展战略、政策和改革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全县相关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交通建设计划;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开展能源综合改革,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并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八)负责全县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监测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改革的建议;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提供全县价格公共服务,制定价格规则。
(十九)组织实施县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推进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全县批发市场(含现货大宗产品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监督管理特殊流通行业。
(二十)负责推进县内流通产业供给侧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推动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和相关对外援助工作。
(二十一)研究提出优化配置科学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管理全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科技研究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科技项目规划、高新科技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
(二十二)组织拟订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三)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开展本县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县级科技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二十四)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发展;统筹实施网络强国、大数据、“互联网+”行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导航、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监督网络之间互联互通,保障公平竞争;组织工业和信息产业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
(二十五)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配套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工业和信息产业链的构建;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信息服务系统及联系渠道;协调落实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措施和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问题;指导、协调、促进全县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负责协调各工业和信息产业行业发展和管理,规范行业行为。
(二十六)研究提出地方战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组织实施管理的国家、省、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七)管理地方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负责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调控具体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十八)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二十九)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合作。
(三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十一)职能转变。
1.将县商务局、县粮食局的职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推进、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相关职责划入县生态环境局,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村农业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划入县审计局。
(三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进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建设空间规划;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2.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文明相关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县生态环境局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
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县应急管理局有关救灾物资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确定年度购置计划,组织实施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第二条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信息综合、文电运转、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委内部规章制度;负责信访、妇女、计划生育、环境卫生、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劳动工资、保险、教育培训工作;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国民经济和发展战略规划岗。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分析研究全县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研究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国家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报告的起草;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开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全县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提出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建议;参与协调经济与国防建设相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拟订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负责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街接和协调;承担县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体制改革和法规岗。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起草有关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四)固定资产投资岗。监测分析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措施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参与规划县重大项目布局,牵头开展重大项目谋划,提出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省县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和推进项目建设;指导监督政策性建设贷款使用方向;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本县工程咨询工作;承担县政府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做好有关项目的审核、上报、管理、监督工作。
(五)经贸外资岗。监测研判县内外市场及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县级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审核全县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拟订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全县流通体制改革中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权限内物流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或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就业和创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与相关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国际组织合作、国际区域合作相关工作事宜;提出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建议;承担全县全口径外债总量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年度项目;负责县内企业境外发债备案登记有关材料转报;组织开展重要经济对话相关工作,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负责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国际合作;研究分析全县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货币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及金融政策,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政策建议。
(六)区域经济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岗。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编制以工代赈计划;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和组织全县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做好有关项目的审核、上报、管理、监督工作。
(七)交通能源和农村经济岗。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综合分析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和邮政)运行状况,研判交通产业趋势发展,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拟订全县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年度交通建设计划;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能源规划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拟订能源发展年度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协调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综合分析能源状况与消费趋势,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配合推进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以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参与制定资源、财税、环保等与能源相关的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组织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布局和工程建设,提出农口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审核农口重大项目,监督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参与编制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做好有关项目的审核、上报、管理、监督工作。
(八)社会发展岗。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指导社会事业各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社会事业各领域专项年度投资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和相关年度计划,并统筹推进建设。负责研究提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好有关项目的审核、上报、管理、监督工作。
(九)价格管理岗。研究贯彻国家和我省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我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电力、燃气、供排水、交通运输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承办重大价格课题、调研等工作,提出价格管理和改革建议,拟定重大价格改革政策和方案;组织相关价格听证;协调处理价格争议,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价格管理工作。
(十)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岗。监测预测预警价格波动,提出全县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法规草案和政策;协调指导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导我县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的编制发布工作;组织实施教育收费、养老服务、殡葬服务、部分重要专业服务价格(含中介服务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法规政策;负责旅游、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等有关价格管理;协调有关价格(收费)争议。
(十一)市场运行管理岗。负责起草拟定商品流通、市场运行相关文件、规划、计划;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执行国家流通产业结构、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全县商业信用销售,监督管理特殊流通行业;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组织实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十二)贸易和技术合作岗。对全县对外贸易实施管理,开展外贸促进工作,帮助企业进行市场开拓,组织开展各种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推进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的申报、管理、协调与服务工作;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出口工作;组织多边和双边工业技术合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编制进出口商品计划,协调企业开展商品进出口业务;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拍卖、租赁、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外贸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各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全县内外贸行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工作。
(十三)科技和信息化岗。负责了解、收集、掌握全县科学技术工作、科学技术进步情况,拟定科技工作计划、工作方案,提出科学技术工作建设和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负责我县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拟订科技研究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负责科技成果登记、申报鉴定、技术保密、技术交流、科技开发和科技引进项目论证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负责科学技术投诉、科学技术合同纠纷,仲裁等相关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科学技术新成果的宣传、推广,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科技奖评审的组织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全县科技110服务站点的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科技项目规划、高新科技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开展本县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全县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制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化的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以及全县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指导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统筹实施网络强国、大数据、“互联网+”行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导航、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承办全县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监督、指导有关行业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做好与全县信息化的普及教育、培训等工作,为农村、农民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监督网络之间互联互通,保障公平竞争;负责全县信息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工业和节能管理岗。承担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协调各工业和信息产业行业发展和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的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与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承担中央和省财投资项目、省重点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及综合管理;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指导全县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负责全县工业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政府节能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对用能单位执行国家及本省颁布的节能(能源)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包括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测;组织拟订全县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及措施,并协调实施;对重点用能单位及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用能设备进行重点监察;受理违法、违规用能案件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协调全县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及县直机关节能管理。负责全县节能考核工作。
(十五)粮食储备岗。负责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粮食流通、加工和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储备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制订粮食储备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流通和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和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全县粮食行业建设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负责粮食产销协作和粮食市场应急工作;管理全县粮食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合作;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所属粮食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负责拟订粮食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粮食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检查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十六)物资储备岗。负责拟订战略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组织编制和实施战略物资储备仓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战略物资储备统计工作;负责拟订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监督检查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
第三条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编制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挂牌机构领导由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兼任。
第四条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五条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施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重大项目推进协调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详见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部门(单位)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42.5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042.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968.67万元、上年结转73.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1.70万元;支出总计11.7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70万元 ,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0.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53.97万元,主要是根据当年工作实际需要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2.86万元,占31.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3.50万元,占4.60%;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89.25万元,占4.3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929.02万元,占45.75%;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1.92万元,占2.0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支出222万元,占10.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20.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5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工资社保等基数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025年预算数为37.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21.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8万元,主要是压缩物价管理费用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9.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28万元,主要是根据当年工作实际需要减少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4.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10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8.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主要是根据当年工作实际需要减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3.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9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基数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7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3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及工资社保等基数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2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及工资社保等基数调整。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71.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11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基数调整。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01.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3.3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1.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5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及工资社保等基数调整。
15.农林水支出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8万元,主要是根据当年工作实际需要增加支出。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粮食风险基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95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4万元,主要是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等项目资金增加。
三、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735.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5.18万元,主要包括: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6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8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辆,计划购置××辆;公务接待费2.8万元,与上年预算较上年预算下降3.45%。下降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入项规定,减少接待开支。计划接待34批182人。
(二)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1.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7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债务还本(类)支出11.7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债务还本(类)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款)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项)支出11.7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00%。
六、关于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4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收支总预算2042.54万元。
七、关于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2042.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2.17万元,占3%;经费拨款收入1968.67万元,占96.38%;政府性基金收入11.7万元,占0.57%;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0持平0。
八、关于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204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01万元,占35.99%;项目支出1295.82,占63.44%。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40.76万元,主要是因当年工作实际需要减少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5年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35.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琼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6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030.84万元、政府性基金11.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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