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  乡村振兴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微信
X
索 引 号: -008265636/2020-00003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 琼中县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1月03日 18:00
名  称: 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9年天然橡胶价格保险理赔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  号: 琼中脱贫指办〔2020〕1号 主 题 词: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新市农场,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各单位,省驻琼中各单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9年天然橡胶价格保险理赔工作实施细则》经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13

(此件主动公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2019年天然橡胶价格保险理赔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9-2021年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办发〔201975号)精神,为确保天然橡胶价格保险理赔工作的稳步推进,保障胶农的利益,特制定本细则。

一、建立联系制度

进一步认识到天然橡胶价格保险是保障农户割胶收益重要工具,是落实民生工作的重要要求,为了确保理赔工作能落实到位,避免出现沟通上的断层,各乡镇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直接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琼中支公司(以下简称县人保公司)对接,建立微信群,根据每周工作报表,监督村委会各项工作的进度情况,包括信息采集、整理、录入等,配合好县人保公司按照附件5的时间节点开展理赔工作。

二、操作实务

(一)组建基层队伍

镇政府组织各村委会安排一位工作认真、负责、懂Excel表格录入村委会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员成为理赔专员(以下简称专员),协助开展天然橡胶价格保险理赔工作,日常工作为收集、整理、审核、录入售胶农户的销售记录

(二)数据采集

1.各村委会的专员首先需要收集农户的《销售记录本》以及收胶站点的《琼中县橡胶销售登记台账》,作为填报附件1、附件2的依据,收集好后交给镇政府,由县人保公司留底备案。

2.做好统计、填报胶农售胶量工作,村委会专员统计胶农售胶数据,填入附件1、附件2,并制成电子表格上报给镇政府。附件1重农户的日售胶量总和与附件2的农户干胶销售数量应保持一致。

3.各乡镇在2020120前把附件1、附件2的电子表格报送至县人保公司县人保公司根据上报资料做好理赔前期工作。

4.镇政府要仔细、认真的反复核对附件1、附件2的数据,与县人保公司提供的附件3相符,核实后制成纸质版,让受益农户签字确认,加盖镇政府公章与村委会公章202022县人保公司,并将理赔名单进行公示,一经公示,胶农售胶量与理赔金额不再做更改。

三、明确分工、强化部门协作

天然橡胶价格保险工作是一项事关胶农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复杂的工作各乡镇、承保单位、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保障橡胶价格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1.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天然橡胶价格保险日常工作,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审核、拨付工作,并监督各乡镇配合保险公司开展理赔工作的情况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农户的割胶情况,并指导各乡镇督促农户割胶

3.县发改委要协助省发改委做好天然橡胶市场收购价格信息的定期采集和发布工作。

4.镇政府、各村委会和乡村振兴队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报送胶农的售胶数据,制作电子档以及纸质清单,协助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理赔工作,确保参保农户保险责任发生时,能顺利赔付到户。

5.县人保公司要做好《实施细则》的解释工作,主动对接各乡镇,指导各乡镇填报数据,并及时做好公示、理算、赔付等工作。

 

附件:

附件1:琼中县橡胶价格保险售胶量统计表.xlsx

附件2:琼中县橡胶价格保险收胶量汇总表.xlsx

附件3:天然橡胶价格保险理算表.xls

附件5:2019年天然橡胶价格(收入)保险理赔流程.jpg

附件4:填写范例.zip



相关文档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琼公网安备 469030020000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30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qzwzglzx2018@163.com  运行维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