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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6550-5/2021-00081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20日 09:42
名  称: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行政单位,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计量监督管理、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全县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宣传等工作。2020年现有编制9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19人。聘用人员共20人,年末人数20人。2020年“阳光餐饮智慧监管”项目和计划投入53.2652万元,实际支出53.265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阳光餐饮智慧监管”项目计划投入269.59万元,分为A包摄像头采购项目136.9万元,B包摄像头安装项目121.3652万元。2020年“阳光餐饮智慧监管”项目计划投入53.2652万元用于A包摄像头采购项目30%进度款41.07万元和“阳光餐饮智慧监管”B包摄像头安装项目10%预付款12.13652万元。2020年项目计划采购为全县70家学校食堂和500家餐饮服务单位安装专用摄像头设备开展“阳光餐饮+智慧监管”工作。2020年计划采购摄像头1850个,摄像头100%合格,安装摄像头旨在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对象法律意识、降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阳光餐饮智慧监管”项目是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通过视频动态监控手段对餐饮单位进行全方位监管,旨在创新监管手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监督,提高我县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阳光餐饮智慧监管项目资金53.265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该项目前期已使用53.2652万元,项目绩效评价资金使用率100%,该资金为“阳光餐饮智慧监管”A包摄像头采购项目30%进度款41.07万元和“阳光餐饮智慧监管”B包摄像头安装项目10%预付款12.13652万元总和。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项目资金管理状况良好,具体为:承担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有效:实际发生支出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规范,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完整;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相符,符合有关财经制度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与财务规定等现象的发生。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自县政府4月9日印发2020年为民办实事事项通知以来,我局积极推进。一是协调县财政局下达项目经费,我局于4月16日去函财政局申请项目经费,但县财政局于4月26日下达部分工作经费92.87万元,根据县审计局意见,我局计划以269.59万元为经费进行“阳光餐饮,智慧监管”项目公开招投标,并分批次开展该工作,第一批先用92.87万元对我县一些大型餐饮店开展“阳光餐饮,智慧监管”工作,在合同中约定后续分批条款,等财政局后续经费到位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但由于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认为我局做法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等全部经费269.59万元到位后才能进行公开招投标,我局和财政局及分管县领导反应此情况后,财政局于6月29日拨款到我局,但到7月中旬才印发拨款文件。二是收到拨款文件后,我局立刻着手准备招标材料,并于7月27日去函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申请开标,县交易中心于8月26日回函告知我局9月7日进行公开招标,但由于A包投标公司不足导致流标,故又延期一个多月。三是交易中心10月14日来函告知我局10月21日进行二次招标。招标结束后,由于中标公司对阳光餐饮项目理解不到位,存在不能与海南阳光餐饮平台进行无缝对接的情况,我局积极与省局和公司协调,确保无误后于11月26日签订合同。四是公司12月9日将预付款发票送到,我局联系公司提前备货,但由于公司那边与设备厂家沟通不到位,至今还未发货,但中标公司做出承诺12月20日前能将第一批货物送达。

本项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项目经费使用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实施前有审批,实施后有审查,确保资金使用透明,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建设前明确规定了建设经费的使用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实施过程中进行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实施完毕后验收工作,资金支付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财务资料完整。通过实时监管保证了国家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本项目资金管理状况良好,具体为:承担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有效:实际发生支出的会计核算真实、准确、规范,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完整:资金的使用合规合法,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的用途相符,符合有关财经制度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与财务规定等现象的发生。财务部门制定的经费使用细则,对每笔经费定出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细则执行,确保经费合理支出。专项经费实际支出53.2652万元,使用合理。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将资金的管理制度落实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要求在实施目前有详细的经费预算,进行成本控制,杜绝在建设过程中在需要追加资金的情况发生,无浪费行为。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阳光餐饮智慧监管”A包摄像头采购项目30%进度款41.07万元和“阳光餐饮智慧监管”B包摄像头安装项目10%预付款12.13652万元总和,根据建设资金到位的情况,按照计划,已如期完成了阶段性项目建设。

(3)项目完成质量。

本项目完成质量良好,已完成的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采购摄像头1850个全部到位,摄像头合格率100%,已安装570个餐饮单位,符合项目建设方案的要求。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目前共采购了1850个摄像头已全部到货,我局立刻组织B包安装公司开展安装和调试工作,目前全县70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已全部安装了摄像头,完成率100%。营根县城、超市,冷链食品经营者等食品经营单位安装已安装500家。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视频动态监控手段对餐饮单位进行全方位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监督,提高我县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本项目属部门(单位)确定的一次性项目,但摄像头需要纳入我局固定资产管理,还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人力,在项目完成后,需要继续保持后续政策及监管等相对稳定,继续优化各项管理纬度与措施,不断加大人员管理投入力度,以保证监管的效益增大。全面保障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切实提高我县市场监管水平及执法力度,达到为民服务,维护稳定的目的。

项目绩效目标没有未完成的任务。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情况为97分,较好的完成预定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产出指标以及成效指标得到较好的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工作过程中,我单位严格规范财务制度,形成了严格、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严格审批程序。本项目资金审批严格依据相关制度执行。通过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存在问题

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4项目管理人员较少,力量薄弱,存在合同签订过于简单,管理不到位的情况;项目落实需要加大人力,成立工作小组,进行业务相关培训、项目管理力度需要加强。

2.有关建议

1.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2.规范绩效评价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3.加强各项资金管理,实现资金的规范、高效、安全和廉洁使用。

4.加大人员投入力度,加强项目管理,制定项目实施细则,完善合同签订和管理。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特别需要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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