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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6550-5/2023-00176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17:29
名  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海南农垦母山咖啡有限公司)
文  号: 主 题 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3年7月1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南农垦母山咖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生产的母山®炭烧咖啡(生产日期2023-07-03)(以下简称:该批次咖啡)进行抽样,经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其胭脂红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 ,实测值为0.0022g/kg,该批次咖啡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日期为2023年8月11日。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

2023年8月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送达该批次咖啡不合格检测报告,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及复检和异议须知,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在该公司成品仓库存放有该批次咖啡23盒,执法人员予以先行登记保存,保存地点在该公司成品仓库,并要求该公司对已销售的该批次咖啡进行召回,查明生产不合格食品的原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2023年8月2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线索依法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明,该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依法登记成立,主要生产经营范围:咖啡的生产与销售。2023年1月12日,该公司从广州市南一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名为NY-C3速溶咖啡粉,经该公司加工后生产出480盒该批次咖啡,并以单价为9.9元/盒的价格销售了457盒,销售额合计4524.3元。

(二)产品控制情况

该公司已按照要求对该批次咖啡发布召回公告,排查问题产生原因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该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案发后该公司公司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同时提供了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对违法行为的认识态度较好,且发布了《产品召回与处理通知》对该批次咖啡进行召回,至今暂未发现该批次咖啡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和其它严重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对该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咖啡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被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母山®炭烧咖啡23盒;

2.没收违法所得4524.3元(肆仟伍佰贰拾肆元叁角);

3.罚款10000元(壹萬元)。

罚没款金额合计为14524.3元(壹萬肆仟伍佰贰拾肆元叁角)。

(四)当事人整改情况

该公司已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于2023年10月23日将母山®炭烧咖啡等4个咖啡产品送至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检验结果胭脂红、水分等11个项目均合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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