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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6550-5/2023-00184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15:00
名  称: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起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文  号: 主 题 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2起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社会氛围。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长征镇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2日,执法人员对位于长征镇集贸市场旁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1家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县市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同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给予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17日,长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当事人已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案例二:长征镇某夜宵店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2日,执法人员对位于长征镇集贸市场对面夜宵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1家夜宵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县市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同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该餐饮店给予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4月17日,长征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当事人已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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