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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6232453-7/2021-00268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 琼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09日 11:24
名  称: 关于选聘QZ-2021011号等2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代理机构的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代理机构;参选;复印件;用地使用权;地块面积;注册资金;资质证书;海南省;地块

关于选聘QZ-2021011号等2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关于印发<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有关业务委托办法>的通知》(琼土环资法字〔2010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将选聘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信息和选聘模式

QZ-2021011号地块面积54.87亩,QZ-2021013号地块面积32.41亩,本次两宗地块选聘代理机构设定1个标。

二、参选中介机构资格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且实缴资金达到20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中介机构;

2)获得拍卖行业A级资质,无不良记录,2020年相关资格年检合格,且在2020年完成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土地挂牌出让业务成交不少于5宗的中介机构;

3)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

4)谢绝联合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4)公司资质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

5)参选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8)业绩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9月9日至20219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截止时间20219月13日上午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海榆路134公里处环保监测业务办公用房二楼205室。

以上所递交材料复印件,申请人须自检后签注“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印章,并交验原件,参选机构必须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86225309  联系人:王先生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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