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名 称: 遗失作废声明(粮食局 土地证房产证) | |||
|
|||
遗失作废声明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粮食局于1996年8月23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琼中国用(营)字第14-64号,土地坐落于营根镇海榆路,土地面积为1992.1平方米;1996年9月25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琼中房字第全面00374号,房屋坐落于琼中县营根镇海榆路琼苑大楼,房屋面积为3179.61平方米。因保管不善导致上述证书遗失,现声明作废。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
版权所有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琼公网安备 469030020000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30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qzwzglzx2018@163.com 运行维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