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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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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
(二)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政策规定、标准规范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涉及自然资源、空间规划等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的信息发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测绘、确权登记、争议调处;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配合做好深化农垦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土地资产化和资本化。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组织研究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政策指导;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落实自然资源价格公示制度。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开展本县总体规划编制、修 编和局部修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城镇、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开发边界内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编制、修编;组织和指导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风景名胜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构建全县高效统一的规划管理体系。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实施全县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对本县各类综合性规划、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中涉及空间布局的内容是否符合县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协调处理空间布局矛盾冲突,并提出有关调整、清理意见;负责对重大项目是否符合县总体规划进行合规性审查;负责组织开展县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严格落实国家、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管理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管理;负责核发规划条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验收)。
(七)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耕地保护政策,落实耕地数量、质量保护各项措施,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九)负责地质工作和矿产资源管理。组织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协助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地质勘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政策措施,负责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相关管理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治标准并实施;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合作。组织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政策宣传,结合人才引进战略,培养自然资源领域专项人才;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交流合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矿务站、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564.33万元,支出总计3564.3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603.61万元,下降31.03%。主要原因:其他收入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1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变动。年初结转结余55.09万元,主要是红岭水库项目、抽水蓄能项目等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6.18万元,下降47.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红岭水库项目、抽水蓄能项目等支出。结余分配0.00万元,主要是未发生变动,较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1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变动。年末结转结余55.09万元,主要是红岭水库项目、抽水蓄能项目等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6.18万元,下降32.21%,主要原因是红岭水库项目、抽水蓄能项目等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56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0.96万元,占96.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23.37万元,占3.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6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76万元,占27.07%;项目支出2599.57万元,占72.9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40.96万元,支出3440.9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减少1209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未有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9.5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为日常办公经费已支出,2022年未有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未有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较2021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19.5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为日常办公经费已支出,2022年未有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7.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42%。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3.03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7.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71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51万元,占3.1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86.44万元,占2.71%;节能环保支出(类)3.8万元,占0.12%;城乡社区支出(类)125.80万元,占3.95%;农林水支出(类)95.67,占3.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654.62万元,占83.29%;住房保障支出(类)77.09万元,占2.4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43.73万元,占1.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87.37万元,支出决算为3187.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71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残疾人事业(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优抚支出、残疾人康复(项)。
年初预算为99.51万元,支出决算为9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86.44万元,支出决算为8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125.8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5.67万元,支出决算为9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 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事业运行、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54.62万元,支出决算为265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7.09万元,支出决算为7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自然灾害防治(款)应急救援、地质灾害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43.73万元,支出决算为4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4.3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190.60万元、津贴补贴176.53万元、奖金64.26万元、伙食补助0.99费万元、绩效工资112.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5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5.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7万元、住房公积金62.13万元、医疗费1.8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退休0.00万元、退休费0.00万元、退职(役)费0.00万元、抚恤金0.00万元、生活补助10.07万元、救济费2.18万元、医疗费补助0.00万元、助学金0.00万元、奖励金0.0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0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公用经费150.4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22.06万元、印刷费7.27万元、手续费1.14万元、水费0.34万元、电费7.74万元、邮电费11.45万元、取暖费0.00万元、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差旅费19.9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5.82万元、租赁费2.1万元、会议费0.9万元、培训费0.41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专用材料费0.94万元、被装购置费0.00万元、专用燃料费0.00万元、劳务费0.78万元、业务委托费0.00费、工会经费8.42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3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9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0.0万元;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0.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5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00万元、大型修缮0.0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00万元、物资储备0.00万元、土地补偿0.00万元、安置补助0.0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00万元、拆迁补偿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26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0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00万元等;其他支出中的国家赔偿费用支出0.0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00万元、经常性赠予0.00万元、资本性赠予和其他支出0.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1%。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83.58万元,下降83.99%,主要原因是土地开发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53.59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3.59万元,支出决算为25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3.59万元,支出决算为25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2021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10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完成预算的37.29%。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5万元,占9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6万元,占9.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6.15万元,下降39.29%。主要原因是按实际公务用车维修维护产生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接待108人次;主要用于琼中县调研林权登记、流转及农垦土地确权、承包有关事项接待住宿费、省资规厅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组驻点前协调接待等费用。 。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未国内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21万元,下降24.28%。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厉行节俭。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
共组织对“民兵射击靶场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决算中反映民兵射击靶场项目、营根河河岸景观提升项目等6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民兵射击靶场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46903023T000000796574-民兵射击靶场项目 | 填报人: | 环境规划局_王秀珊 | 联系方式: | 86222283 | |||||||||||
主管部门: | 126-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单位: | 12600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 |||||||||||||
是否公开: | 否 | 网址: | ||||||||||||||
资金构成(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资金总额: | 0.00 | 2,888,841.06 | 2,888,841.06 | 10.0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888,841.06 | 2,888,841.06 | 100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 | ||||||||||||
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了加强我县民兵射击靶场项目开发建设,做好项目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工作。 | 已完成预期目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年度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实际完成值 | 完成率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偿农民土地费和安置费户数 | ≥ | 6 | 户 | 6 | 100.00% | 20.00 | 2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征地面积 | ≥ | 53.34 | 亩 | 53.34 | 100.00% | 20.00 | 2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补偿发放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00.00% | 10.0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建设按时完成率 | ≥ | 90 | % | 90 | 100.00% | 20.0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0.00% | 10.0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补偿农民土地费和安置费每亩标准 | ≥ | 54159 | 元 | 54159 | 100.00% | 10.00 | 10 | |||||||
合计 | 100.00 | 100 |
民兵射击靶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全年预算数为288.88万元,执行数为288.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已完成的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按正常流程支付。
(三)部门评价结果。
未将绩效评价报告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四)财政评价结果。
自评结果优秀(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0.74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7.9万元,增加105.5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办公费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3686.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3686.8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50204.8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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