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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6587-1/2023-00092 分  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琼中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17日 18:47
名  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2024学年 “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2024学年 

                “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2024学年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师〔2023〕71号)要求,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加强我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教育,做好银龄讲学计划,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募人数和岗位

2023年面向全国公开(含本县)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岗位4个,其中阳江学校初中数学岗位1个,湾岭学校小学数学岗位1个,新进中学初中英语岗位1个,太平学校初中英语岗位1个(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募一批优秀特级教师、骨干教师,招募条件如下:

(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二)年龄65岁(含)以下(195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身体条件能够适应设岗学校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退休教师不能参加原退休单位银龄讲学计划的招募。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讲学教师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四、履约管理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县教育局与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名时,讲学教师需提供近6个月县级三级医院以上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县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及时解除协议。

五、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程序进行。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18日—10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6222401

2)网上报名电子邮箱:renshigu86222401@126.com

3.报名材料

(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公开招募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明确是否服从岗位调配。

(2)必备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③职称证书复印件;

④退休证复印件(或人社局退休函);

⑤近半年体检合格报告。需是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

(3)其他材料

⑥省级以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获称号复印件;

⑦从业业绩材料复印件;

其他材料由报名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县教育局组织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入岗位遴选环节。

2.岗位遴选。

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遴选。同一岗位按以下先后顺序优先招募省级以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同一称号不同级别,优先招募高一级别),且不受职称最低要求限制。其次进行业绩材料评审,着重考察审核报名人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专家组依据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业绩材料,按综合评价结果招募。

(三)公示公布

对拟招募人员名单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等进行公示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年度招募讲学教师。

(四)签订协议

县教育局与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上岗任教

讲学教师根据服务协议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1.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2.根据县委人才局等五部门印发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中人才通〔2023〕1号)有关规定,招募到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不含城关镇)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讲学教师,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另给予3万元补助,由县财政负担。

(二)政策保障

受援学校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计划表

           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公开招募教师报名表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银龄讲学计划

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计划表

序号

学校

岗位

学科

招募人数

备注

1

阳江学校

讲学教师

数学

1

初中阶段

2

湾岭学校

讲学教师

数学

1

小学阶段

3

太平学校

讲学教师

英语

1

初中阶段

4

新进中学

讲学教师

英语

1

初中阶段

合计



4


附件2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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