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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6587-1/2024-00006 分  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琼中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18:58
名  称: 教育局本级招标采购项目采购职责
文  号: 主 题 词:

教育局本级招标采购项目采购职责


为加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设备类项目、服务类项目采购事宜制定本职责。

一、招标采购划分说明

(一)业务股室的设备类项目、服务类项目(局本级办公用品、网络服务、内部审计服务、律师服务和指定项目除外)经局党委同意采购的,且设备类项目预算资金 10万以上(含 10万)和服务类项目预算资金 25万以上(含 25万)的项目,学校后勤与资产管理股负责采购,其余项目由业务股室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购。

(二)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学校后勤与资产管理股从公布采购意向环节介入,至签收中标确认函环节退出,其余环节由业务股室完成。如遇质疑,由业务股室负责答疑。

二、责任分工

    (一)制定采购需求

业务股室在落实资金来源的基础上,至少在计划完成项目采购截止日期90天前,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完成编制采购需求(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采购需求,采购要求,商务要求,服务期限、地点、方式,付款时间、方式、条件等,要求:阐述详细、表达清楚),并报局党委同意项目立项。(业务股室负责)

(二)公布采购意向

学校后勤与资产管理股根据业务股室提供的采购需求,制定完整、规范的采购意向并公开发布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清楚明了、准确规范)。(学校后勤与资产管理股负责)

(三)采购货物、服务的技术参数及规格拟定

根据业务需要对拟采购货物、服务的技术参数及规格进行详细、完整的编制。(业务股室负责)

(四)选定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从海南政府采购网按1:5抽选登记(备案)5年以上(含5年)的招标代理机构,并邀请提供公司简介。在监督员(督导室1名人员)的监督下,从5家代理机构中择优选出3家,提交局党委会议讨论确定1家作为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学校后勤与资产管理股负责)

(五)项目备案

    提交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审核)表等材料向县财政局做项目招标采购备案。(学校后勤与资产管理股负责)

六)招投标工作

对接并全权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开展招投标工作,直至完成确定中标单位,签收中标确认函(学校后勤与资产管理股负责)

(七)签订合同

业务股室和中标供应商共同拟定采购合同,明确履约及验收标准,在双方均无异议后签订合同。(业务股室负责)

(八)货物、服务的验收、付款、调拨。(业务股负责)

(九)货物、服务的售后服务跟踪。业务股室负责)

本规定自2023年 5月22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启动的项目的采购按原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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