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关于报送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总结的函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琼中府办〔2015〕35号)总体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及时在全局开展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达标自查。在文件签发过程中,拟稿单的股室审核环节设置了公开属性签署栏,并将签署公开属性作为公文签发流程的前置条件。对没有签署公开属性的文件,一律退回进行签署后,才进入下一个办理流程。并规范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公开属性的运用。对面向企业、面向群众的服务类文件,如组织培训、规划、政策文件、人事任免等信息必须主动公开;对面向特定服务对象的,如具体企业外经贸数据情况等,进行依申请公开;对在局机关内部运转的各类公文,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各类公文以及内容不属于最终结论的等文件,不予公开。
三、稳步推进公开力度。我单位已经完成行政职权清理及网上提交工作,共公开行政许可事项9项,行政征收1项,2015年没有需要变更的公开事项。
2015年1月至11月底,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途径,按文件要求完成本单位政务信息主动网上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11月底,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公开信息42条,其中主要工作17条,财政信息6条,采购与招投标信息1条,人事信息6条,其他栏目信息公开数共计12条; 2015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也没有遇到需要对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进行解读回应的情况。
四、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认真及时做好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全部实行公开。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仍有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有待进一步改善。我局将继续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新思路,不断调整信息公开的范围,制订相应措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以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健康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