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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6556-4/2018-14174 分  类:
发文机关: 琼中县民族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4月10日 08:00
名  称: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文  号: 主 题 词: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政务内容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委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宗教、民族团结等工作,围绕委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定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受人民监督,在服务基层、服务基层中发挥积极作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开展工作情况

 ()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委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为扎实有效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进一步完善了《县民宗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根据县政府对政务工作的公开要求,我委及时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公开的内容包括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联系方式;部门规范性文件;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计划、规划、政策、措施、主要工作动态;管理宗教事务计划、规划、政策、措施、主要工作动态。同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专栏,对重大工作情况和事关干部职工自身利益的情况进行公开。

三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为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我委坚持“ 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对于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并及时公开和定期更新。

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整理包括非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上报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信息42条,主要涉及各类培训班开展情况、发展项目资金安排、三公经费、机构人员职责及便民服务等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通过我委政务信息公开网这个统一的管理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处理。建立健全受理机制,配备了综合素质比较全面的受理员,提高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完善操作规程,有效提升办理效率和质量。高度重视保障公民合

五、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1月至12月,我委无依申请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1月至12月,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期过程。目前,我委的信息工作还存在不少有待完善解决的方面,特别是公开信息量还不够大,与社会群众沟通交流渠道还不够便捷,制度规范还不够健全完善等等问题。今后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要求,加强排查和常态管理,着力弥补薄弱环节,消灭工作盲点,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增强信息公开的保密防范意识,从源头把握,把每一项工作做细、做实,把建设透明、公开、高效政府的目标落到实处,让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各族各界人士充分了解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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