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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65804/2019-00057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琼中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29日 09:17
名  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文  号: 主 题 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共93条。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卢传柏局长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分管领导切实负起责任,时刻关注公开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并指定办公室负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职权公开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推进审批流程和结果公开,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事项有新增、变更的及时登陆行政职权平台做出调整并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行政审批流程,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已公开。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我局的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

(四)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根据县政府办《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通知》(琼中府办〔2014119号)要求,明确公文属性,制作政府信息时标注公开、不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等属性,逐级审查,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管理工作,对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机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变化,及时做好动态更新。 

)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机制。

每月定期对照《条例》对本单位本系统在政府门户网及其它渠道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检查,内容缺失错误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严格按照 “谁公开,谁审查”、 “先审查,后公开” 和 “一事一审” 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三、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行业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信息更新时效性不足等问题,本部门业务培训少。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着手,不断推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机关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努力做到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的规范化,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各职能岗室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促进政务公开迈上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常态化的轨道。

二是理顺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信息量和信息速度。扎实推进商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科室发布业务信息的积极性,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和研究,规范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不断探讨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开辟新途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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