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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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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务信息,根据县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基本原则
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务实、高效,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二)县水务部门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利用现有信息网络,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在公开程序上,首先对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照清单进行公布。
五、信息公开保密要求
在公开政府信息时,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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