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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改变林地用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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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海南涯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2023)琼综执琼中罚字第242号 |
案由: | 改变林地用途案 |
违法事实: | 经查,海南涯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的情况下,于2023年2月擅自在琼中县和平镇乘坡分场一队搭建一间铁皮房,占地面积为229.99平方米,该土地性质为Ⅲ级保护林地。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229.99平方米处以每平方50元的罚款,即229.99×50=11499.5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肆佰玖拾玖元伍角)。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8月1日 |
处罚机关: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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