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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海南联众汇通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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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海南联众汇通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2023)琼综执琼中罚字第263号 |
案由: | 海南联众汇通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案 |
违法事实: | 经调查,你(单位)2023年7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在琼中县百花路延长线品香园项目工地上海南联众汇通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对该工地留存的石子、沙子等物料,裸露山体黄土未采取覆盖和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且没有进行覆盖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依据《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9月14日 |
处罚机关: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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