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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海南金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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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海南金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2023)琼综执琼中罚字第262号 |
案由: | 海南金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控制扬尘案 |
违法事实: | 经调查,你(单位)2023年7月12日上午9时10分,在琼中县国兴大道和营根路营贸巷施工时渣石渣土未覆盖和未摆放防尘降尘公示牌等有效措施控制扬尘。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9月14日 |
处罚机关: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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