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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1-00001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琼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20日 16:06
名  称: 2021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
文  号: 主 题 词:

2021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和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接收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依法承担烈士纪念设施的审核、申报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及军属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 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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