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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拟推荐申报《海南苗族招龙舞》为琼中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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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挖黎族苗族传统文化资源,健全国家、省、县三级名录保护体系,促进我县黎族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启动了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县文化馆对具备条件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筛选、论证,经非遗田野调查、调研、编制申报书、视频及图片拍摄等工作流程,拟推荐申报《海南苗族招龙舞》为琼中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在公示时限内来电、来函、来访。联系电话:0898-86222217。
附件:《海南苗族招龙舞》概况简介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苗族招龙舞》概况简介
海南省琼中县苗族村寨中,有一种古老的舞蹈,诞生于苗族民间祭祀活动。海南苗族起源于十六世纪,由广西入琼士兵后裔发展而成,他们早期生活在海南岛中部山区和黎族居住地,生产方式以刀耕火种为主,每逢春回大地,山兰稻备耕之际,苗族村民会在田间地头或庭院中设坛,通过祭祀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经过世代沿袭,不断丰富充实,逐渐成为当代具有民族特征的娱乐集体性舞蹈:海南苗族招龙舞。
一、舞蹈特征
海南苗族招龙舞为群舞,由鼓手领舞,表演由两名鼓手击鼓开场,舞蹈通过请龙、祈福、娱龙、送龙等情节表演,向龙公祈求雨水,希望得到大自然的恩赐。表演道具及服饰有苗族长鼓、苗龙、苗族传统服饰、苗族道士服。表演场所多在自家庭院、草坪、村文化广场、村文化活动室等空旷场地。
二、文化价值
海南苗族招龙舞表演内容和形式带有浓郁的民间信仰意蕴,虽观赏性不强,但有祈福、纳福等民间信仰功能。是海南苗族祭祀仪式舞蹈的代表,富有传统舞蹈特色,动作古朴庄重、仪式感强,有鼓舞、凝聚、审美和调节等作用,适用于佳节、喜庆及迎宾活动。
三、续存状况
海南苗族招龙舞主要分布于琼中县境内的黎母山镇、湾岭镇、中平镇、和平镇、长征镇、吊罗山乡、营根镇等苗族村寨,主要传承人有李清、廖忠才、赵明芳、谭华、廖海清、邓鸿文、邱建东、邓海强等,传承群体有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歌展演团等,传承方式有师徒传承和家族传承。
2008年《招龙舞》被琼中县文化馆发掘整理并搬上舞台。我县文化馆积极开展保护传承工作,但传承人仍青黄不接,且受外来文化冲击和传统传播方式局限,部分苗族村寨传承活动停滞,面临濒危失传境况,亟需列入县级非遗保护名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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