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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海南省琼中县加钗新伟二队安置(保障)房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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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行审函〔2024〕123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海南省琼中县加钗新伟二队安置(保障)房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海南加钗投资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报批海南省琼中县加钗新伟二队安置(保障)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海加控函〔2024〕121号)、《海南省琼中县加钗新伟二队安置(保障)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根据海南正理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南省琼中县加钗新伟二队安置(保障)房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二、项目名称:海南省琼中县加钗新伟二队安置(保障)房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县红毛镇新伟二队。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075.05㎡(折合约21.11亩),拟建安置房8栋,总建筑面积28664.7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239.56㎡,地下建筑面积4425.17㎡。地上建筑包括住宅23140.25㎡,服务网点976.91㎡,物业管理用房107.40㎡,快递送达设施15.00㎡;地下建筑包括车库及设备用房3744.19㎡,服务网点680.98㎡。同时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道路广场、生态停车场、围墙、大门、绿化等室外配套工程。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2#、3#、5#、6#楼,总建筑面积17723.80㎡;二期建设4#、7#、8#楼,总建筑面积10940.93㎡。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经审定后的概算总投资为17156.94万元,工程费用为13206.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工程费为2011.9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860.42万元,债券发行费用10.81万元,建设期利息1067.3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依法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建议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
八、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九、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批复有效期贰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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