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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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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 | |
行政处理 决定书文号 | 琼中医保处字〔2024〕第001号 |
被处罚人 (单位)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12468846G51222224G |
法定代表人 | 莫海婷 |
主要违法 违规事实 | 琼中县中医院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同时收取肝功能六项和肝功能七项的检验费用,根据《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2021版)》,凡是 8 项(含 8 项)以上的检验等捆绑医疗服务项目应按基准价总额的 80%收费,同时收取肝功能六项和肝功能七项的检验费用为464016.32元,所造成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92541.6元。 |
违反条款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处罚决定 | 处造成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倍罚款92541.6元。 |
决定日期 | 2024年8月7日 |
处罚机关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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