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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26556-4/2024-00030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琼中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7日 09:13
名  称: 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琼发〔2021〕22)要求,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对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以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为主线,聚焦“一县三城五地”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法治先行,突出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我县获评“海南省首批省级营商环境示范市县”称号。现将我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法治根基。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每年分别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听取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4次,在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听取依法治县工作情况汇报3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2023年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50次,强力推动法治建设各个领域工作。二是优化顶层设计。将法治建设列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印发《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贯彻落实<2023年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任务分工表》,确定法治建设工作的路线图和施工图,明确全县各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三是强化督察考核。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已完成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工作。组织全县67个单位7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采取不定期“现场+书面”督察等方式,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法治建设、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法治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目前已向各乡镇各部门发出工作提醒、电话提醒近110次,现场督察12次,强有力推进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突出宣传学习,筑牢法治理念。一是建立学法用法制度。印发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县公职人员法治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等文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列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23年以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法规累计130场次。二是拓宽学习培训载体。打好“线下+线上”组合拳,在线下组织全县各单位领导班子、法治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441人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考试4次,在线上普法云平台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3020人参加法治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全县30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以“云”直播方式“旁听”法院庭审,以真实案例“现场授课”,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深化宣传教育。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通过书面评议、评议团实地考察、开展社会评议(网络投票)、召开集中评议会等方式,对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等6家单位开展评议,带动国家机关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印发实施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少数民族实际,围绕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妇女、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对象,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年利用“3·8妇女维权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各类法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29场次,助力法治宣传走深走实。

(三)强化立法工作,夯实法治基础。聚焦经济发展、民生需求、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门立法,尊重民意。一是科学立法。与保亭县协同立法,起草完成《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医药苗医药保护发展条例》。二是完善立法审查机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县人民政府依法向同级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依法废止规范性文件5,维护国家法律统一尊严和权威。

(四)聚焦关键环节,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放管服改革蹄疾步稳。全省率先推出异地证照单向认可改革。发放全省首张食品自动制售设备新业态《食品经营许可证》。创新推出“综合监管一件事”,探索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和取水监管方式改革,“零跑动”可办事项超85%,目前共受理审批办结件81537。农村经营主体信用评级纳入省级创新性亮点工作。二是营商环境优化立破并举。成立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324户,增长55.9%。成功创建“橙意办”党建服务品牌,强化“新官要理旧账”的意识和魄力,制定营商环境问题处置工作规程,开展“营商下午茶”活动12期,推动绿柚种植补贴等68个问题解决三是强化行政审批内部监督。完善“红黑榜”、效能回访工作制度,强化受理办件监督管理,目前已公布“红黑榜”12期,涉及53人次。

(五)聚焦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文件,梳理2023年度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9项,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集中聘请5家律所为全县各乡镇、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等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全年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合同等文件累计867件,助力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畅通行政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48件,办复率均100%,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参加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对上会议题建言献策,打通民意上传“最后一公里”;加大对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累计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7738条,总访问量282.1336万人次,“阳光型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新行政执法监督移送机制,印发《县司法局向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施办法》,强化与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协调。探索“伴随式”执法监督,联合县人大法工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家单位,从是否执法规范、文明执法等方面,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活动,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常态化评查、反馈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评查行政执法案卷72宗,对评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均要求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整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广泛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重点对执法人员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等6个方面问题进行整改,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累计收到问题线索62条,均全部整改完成。

(六)紧盯行政争议,提升化解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政府支持,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自开展府院联动工作以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领导先后主持召开座谈会5,就如何降低全县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开展府院联动工作、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等进行交流发言和部署,累计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案件17件,成功处理“四个一批”帮扶产业项目432个,实现资产盘活率100%解决土地“三过”问题2263.82万亩,为村集体增加年租金收入174.47万元二是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行政争议调解流程和调解文书,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行为;完善行政调解组织成立了“1+N”个行政调解委员会,目前琼中累计成立15个行政调解委员会,“1”为县人民政府成立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调解委员会,“N”为重点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在交通、医疗、行政复议、市场、旅游等14个重要领域成立本单位行政调解委员会,并实质开展工作,避免大量行政争议案件涌入法院。比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全年收到10件知识产权争议调处案件,成功化解7件。三是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在行政复议方面,充分发挥复议机构“释法+调解+纠错”的工作机制,通过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3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共25(依法受理23件,不予受理2件),已全部审结,其中经复议机构与行政复议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行政复议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作出复议终止12件,维持8件,确认违法3件,调解率占案件总数的52.17%。针对案件审理存在问题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行政复议建议书2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向全县通报2023年度以来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以案促改效果显现。在行政应诉方面,采取“请示+督促+考核”的工作机制,倒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3年以来,全县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含一、二审)93件,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已出判决51件,败诉案件8件,其中7件为土地确权类案件、1件为县公安局程序违法案件,出庭应诉率为98%

(七)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一是筑牢基层治理法治基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截至2023年底,安排值班律师在12348热线累计接听、解答法律咨询问题2378个,受理各类法援案件565件,其中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90件。二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档升级。以湾岭法庭为试点,率先在全省设立黎族风俗婚姻家庭教育学堂,成功化解婚姻纠纷46。实施矛盾纠纷排查月报工作机制,2023全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766宗,调处成功1704宗,调处成功率达96.6%。三是平安琼中建设纵深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禁毒三年“固本防风险”行动,“护苗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得到全面遏制,案件数同比前三年平均值下降35.5%。刑事案件连续三年保持下降,处于历史最低水平。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信访工作群众参评率、群众满意率分别提升3.5%和5.9%是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大幅提升。聘请46名社会律师为专职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及村民提供法律服务268次,协助村集体解决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土地“三过”等问题,推动村(居)法律顾问由形式向实质转变。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在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还不够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府院联动工作有待加强,个别行政部门行政诉讼败诉率集中偏高,负责人出庭应诉未实现“应出尽出”要求;三是“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效果有待加强;四是法治人才培养力度不够,公职律师数量较少。

三、科学谋划2024年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省委依法治省办的指导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逐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化学习培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推动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主要内容,突出抓好法治工作部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二是深化宣传教育。运用各类普法阵地、平台,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研究阐释、贯彻落实阶段性成果。

(二)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加快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多举措降低行政复议案件错误率。二是强化行政应诉工作。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出尽出”,适时通报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实现“出庭又出声,出声有质量”。对行政诉讼败诉率高的行政机关进行督促指导,建立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一案一分析”制度,确保2024年全县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不高于省法治建设考核要求。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查。继续实行政府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与法院、检察院联动,建立土地出让、拆迁补偿、行政裁决执行、拖欠企业款项等涉及政府诚信历史遗留问题清单,依法进行处置,扎实推进“新官理旧账”。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县乡(镇)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探索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为主导,依托司法所、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法律顾问等力量开展乡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六是深入挖掘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强化与各职能部门联动,积极打造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注重收集、整理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三)强化府院联动。一是健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以败诉率高、出庭应诉率未达到100%等问题为导向,健全府院联席会议、专项工作会商、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等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为府院联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细化府院联动工作内容。完善府院联动领导机构,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精准有效防控重大风险、高效稳妥处置企业破产难题、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共治机制等9个方面内容,确保府院联动取得实效。三是强化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行政调解流程,整合行政调解组织,加快建立行政争议调处化解中心人才库,凝聚调解合力,挖掘行政调解典型案例,发挥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四)强化法治督察。全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序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加大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力度,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工作要点、基层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八五”普法规划以及省“一规划两方案”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指标,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不折不扣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要求。

(五)强化法治人才培养。鼓励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职人员申报公职律师;积极培育行政调解员、人民调解员能手,为化解行政争议、矛盾纠纷提供人才保障;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对法律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将有法学背景、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才选拔到政法队伍,进一步夯实法治人才基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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