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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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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10月31日,十四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我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5日,巡察组向我会党组反馈了25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24个,整改完成率96%,制定整改措施31条,完成30条,完成率96%,出台和修订制度28项。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叶兆承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县总工会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会、碰头会以及2次党组专题会,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仔细对照问题清单,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对反馈的5大方面9个类别25个具体问题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梳理,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二)紧密联系实际,促进全面整改。县总工会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认真制定了《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分析研究,有序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注重建章立制,力求取得实效。县总工会党组对照巡察整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细致地梳理,对已不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进行废止和更新,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强化制度执行,确保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新建制度7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省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有待加强。
问题1:县总工会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未按照《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学习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无专门学习记录本,无法反映开展学习的真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县总工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补充完善《县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方案》,明确每月学习任务和详细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学习成效。目前,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劳动领域安全等重要工作12次。二是设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专门负责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和学习记录,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并做好会议相关记录。
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
问题2:未落实县政府有关通知要求,重复聘请法律顾问。经查阅资料,发现县总工会2021年以来,每年仍花费3万元聘请法律顾问,未严格落实县政府有关通知要求,造成资金浪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7月5日,正式解除与律师顾问签订的服务协议,停止聘用律师顾问,并按服务时间给予结算。今后将按有关要求,协调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开展法核工作。
问题3:“三定方案”未及时更新。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琼中办发〔2018〕87号)文件要求,县总工会应及时与县编办对接,重新确定改革后的“三定方案”,但县总工会还一直沿用2002年的“三定方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8月26日,召开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关于县总工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内设机构调整的请示》,并上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进一步明确了工会的职能定位,加强内部机构建设。
问题4:未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
问题5:保密制度执行不严。经查阅资料,2022年2次的报账材料均附有秘密文件作为报账凭证,存在泄密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于8月20日,县总工会召开周工作例会,研究部署保密有关工作,集中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法》《保密工作条例》等内容。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管理制度。并对2022年2次的报账材料附有的秘密文件进行解密脱密处理,切实堵塞保密工作的薄弱点。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3.内控制度不健全。
问题6:内控制度照抄照搬。县总工会制定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和《请示报告和沟通协调制度》等制度中出现“定城镇”“我部”“部领导”“部务”等不属于县总工会部门的用词,涉嫌照抄照搬。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完善县总工会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先后修订完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机关学习制度》《印章管理暂行规定》等28项内控制度,初步形成《县总工会规章制度汇编》。
问题7: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根据《琼中县总工会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规定,巡察发现县总工会2021-2023年公务用车加油、维修均未按内控制度规定执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督促办公室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加强司乘人员管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强调乘车人员必须及时填写用车申请表报领导审批。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等,必须由司机及时填写《公务车加油登记表》《车辆维修申请表》报批后方可进行。
问题8:制度制定不合规。县总工会制定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中明确“本单位无油卡”,违反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试行)“一车一卡(油卡)”之规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十条“固定资产按原值入帐,不计提折旧”,不符合《工会会计制度》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重新修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文件当中与上位管理制度冲突部分,并严格贯彻执行。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报销不规范。
问题9:造成资金浪费。自2021年以来县总工会每年开展全县“职工趣味运动会”,均委托第三方负责,总服务费用支出20万元左右。服务费用结算单里面每年购买的“瑜伽球、板鞋、秒表”等活动道具费用5-6万元,此类活动道具非一次性物品,每年重复购买,造成资金浪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2021年以来县总工会开展“职工趣味运动会活动”购买的道具进行清点,形成实物(尚能正常使用)台账。按照“能用尽用”的原则,盘活储备道具,防止下一次活动中重复购买。为发挥历年积累道具的作用,8月16日已将一批活动道具陆续赠送给基层工会。
问题10:报账审核人员配置不规范。县总工会2021-2023年报账财务人员审核与会计初审人审核为同一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与会计终审人为同一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定,已于7月20日通过主席办公会议重新调整报账审核人员,明确会计报账材料初审人为报账员,财务审核人为财务资产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人为分管工作的副主席,最终审批人为常务副主席。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问题11:未严格执行单位支出审批制度。县总工会2021-2023年度通过自制凭证支出的款项均未填写“报销单据”、没有单位领导审批就直接支出,违反《县总工会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及报销制度》第二点“工会的各项资金均纳入支出审批的范围”之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督促财务资产部严格执行《县总工会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及报销制度》,对自制凭证支出款项均须填写报销单据。如差旅费、加班费等支出均需填写报销单据,并报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支出。
问题12:财政性资金支出审批未签名。2021-2023年县总工会“国库集中支付申请书”封面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栏均盖私人公章代替手写签名,违反《县总工会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及报销制度》审批及报销程序相关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督促财务资产部严格执行财政性资金支出审批规定,在今后的“国库集中支付申请书”封面上一律实行手写签名。
问题13:差旅报销不规范。2021-2023年县总工会驻村工作队差旅报销未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琼中县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期间有关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的通知》(琼中组通字〔2020〕63号)要求提供钉钉系统签到记录和乡镇考核意见。此外,县总工会干部职工2021-2023年到县外出差报账凭证中没有出差审批表,出差购买机票未使用公务卡 ,违反《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督促驻村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琼中县驻村第一书记、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和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期间有关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的通知》(琼中组通字〔2020〕63号)规定,要求驻村人员在差旅报销时完善审批手续,规范填写出差审批表,并附钉钉签到记录和乡镇有关审核意见后方可报销。
问题14:会计核算不规范。县总工会2021-2023年未将在编在岗人员工资、财政拨款收入、工资福利等支出纳入会计核算范围。县总工会财务报表、账簿归档不及时,巡察期间,未能及时提供给巡察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财务资产部严格执行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及时将在编在岗人员工资,财政拨款收入、工资福利等支出纳入会计核算范围,并对财务报表、账簿及时进行归档。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全面学习会计核算知识,并及时派员参加省总工会组织的财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5.对基层工会会费收缴审核不严谨、监督不到位。
问题15:对基层工会收缴会费不规范没有审核把关。2021-2023年县司法局工会只是按每年每人120、180元收缴工会会费,2024年统一按照“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5‰收缴会费,但县总工会代记账中心在基层工会财务报账过程没有审核把关、及时纠正。
整改情况:已完成。及时督促县司法局工会按照“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的5‰收缴会费。同时,举一反三督促各基层工会规范收缴会费,印发《关于规范工会会员会费收取的通知》到基层工会,要求基层工会严格执行。
问题16:报账材料无审核人员签名。基层工会财务报账时,县总工会代记账中心会计未在“支出凭单封面”上签名。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督促财务资产部重新制定“支出凭单封面”,增加代记账中心人员签名栏,并通知基层工会使用新版“支出凭单封面”。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
6.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
问题17: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县总工会2021-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未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制度;2021、2022年度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整改措施和下一年度计划中有部分段落照抄照搬。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我会班子成员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充分沟通基础上,认真开展谈心谈话4次。班子成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时,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防止照搬照抄情况再次发生。
问题18:主动接受派驻组监督的意识不强。2021-2023年未严格按有关制度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工会党组会议。2021-2023年期间,县总工会共召开74次党组会议,仅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1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单位党组会议的有关规定,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等事项讨论时,我会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列席。巡察整改期间,我会发函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我会主席办公会议3次。
问题20:会议记录不规范。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县总工会党组会议记录本和主席办公(扩大)会议记录本,存在会议时间相同(部分间隔半小时)、议题相同,仅主持人、会议地址不同的情况,涉嫌造假。且县总工会2023年度党组、主席办公会议只有电子版,无纸质记录本,无法反映会议的真实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制定《党组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厘清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和党组会的议题范围,规范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会议研究事项范围等,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问题21:党员发展工作不理想。县总工会党支部自2019年以来未发展新党员,党员队伍培养教育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青年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动员优秀干部职工加入党组织。截至目前。已动员我会一名优秀青年职工提交入党申请书。
7.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有待加强。
问题22: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制度不健全。根据《海南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琼工联﹝2023﹞10号)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规定各市、县(区)总工会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巡察发现县总工会未建立《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分级负担经费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制定我会《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分级负担经费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经省总工会审核同意,在今后严格贯彻执行。
问题23: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宽松软。经查阅资料和谈话了解,县总工会工作人员上班未实行打卡登记,只是实行签到,签到无监督,无法体现上班纪律真实情况。对聘用人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考核未严格按照考勤、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未能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对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考勤管理,设立电子打卡机,要求按时考勤,并将考勤情况纳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年度考核内容。同时,健全完善考核评分细则,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四)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8.整改成效未成长效机制。
问题24: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县总工会党组反馈已整改完成,本轮巡察发现“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如,2021-2022年度召开的支委会19次、党员大会9次,上党课10次均无签到记录,无法反映会议的真实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举一反三排查历次巡察尚未整改完成的内容,确保每个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好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做到每月组织召开1次支委会和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全体党员会和上党课1次,并作好会议签到及记录工作。
(五)聚焦立行立改事项
9.职工活动阵地场所管理不规范。
问题25: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县总工会职工活动阵地场所宣传力度不够、开放时间不科学等问题,导致工会会员知晓率、参与率不高,未能充分发挥职工活动阵地功能作用,并督促县总工会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已立行立改完毕):已完成。在全县政务OA办公系统发出《关于琼中职工体育活动中心免费开放使用的通告》;更换琼中职工体育活动中心广告宣传栏,提升标牌宣传效果;在琼中工会微信公众号上连载琼中职工体育活动中心场所免费开放使用的讯息,并在全县工会工作交流群中转发,切实提高工会会员知晓率、参与率。同时,要求场所管理人员制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和使用人员登记工作。自2024年4月29日起,明确将职工活动阵地场所开馆时间修改为:每周五下午17:30—21:00。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21:00。
三、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
问题19:解决遗留问题束手无策。县总工会于2017年实施建设职工经济适用房高低压配电工程项目,该项目2018年4月开工建设,7月基本完成工程施工。2019年1月受台风强降雨影响,加上县自来水公司设置的供水阀门不合理、防涝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配电工程部分设备因泡水损坏,县总工会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南方电网公司等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责任定损确认后,委托海南如莱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对进行设备检测、维修,而施工单位未参与,导致该项目至今未验收结算,县总工会却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为尽快解决职工经济适用房的高低压配电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做好项目建设验收结算工作,已邀请施工单位共同协商4次。7月8日,对县总工会干部职工经济适用房高低压配电工程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完毕;7月12日,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初步达成一致意见;7月22日,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同意采取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项目历史遗留问题;8月26日,县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同意补充签订项目前期设计合同,并支付该项目初期设计费用,为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打开缺口。该项整改工作预计于2024年12月上旬前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县总工会党组坚持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了巡察是对县总工会党组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每名党员干部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总工会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作风管理更规范,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县总工会党组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各项工作。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党性修养,使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注重实效,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县总工会党组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责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县总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和琼中工运事业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86222257;邮寄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万泉路县总工会干部职工经济适用房一层,邮政编码:572900;电子邮箱:hnqzzgh@163.com。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党组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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