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规定。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并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二、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了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就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四、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五、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该行政机关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七、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八、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国务院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doc
附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文书格式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申请受理机关:
申
请
人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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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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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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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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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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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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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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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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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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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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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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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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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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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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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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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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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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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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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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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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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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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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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可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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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电子邮件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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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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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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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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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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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不申请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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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
□自行领取 □邮寄或传真
□电子邮件 □电话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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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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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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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授权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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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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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其他方式,具体为 。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
□国家机密;
□商业机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机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政府信息,建议向 机关咨询,联系方式为 。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存在。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部分属于公开范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
□纸质;
□电子邮件;
□其他方式,具体为 。
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属于:
□国家机密;
□商业机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机密被泄露的政府信息;
□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被申请人)提出(具体行政行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内容请求不明确等),需要补正以下材料:(注明需补正的材料要求)。
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于 年 月 日前补正申请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特此通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回执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提出要求获取 的申请。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征询权利人意见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了你(单位)要求获取 的申请(登记编号:〔 年〕第 号)。经审查,你(单位)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需征得相关权利人的同意。本机关将于 年 月 日前,将征询权利人意见的结果告知你(单位)。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意见征询单
〔 年〕第 号
(被征询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在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经审查发现,申请公开的关于 的政府信息涉及:
□你个人的信息;□你单位的信息。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需征求你(单位)的意见。请你(单位)在 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同意或不同意提供),并将意见邮寄至本机关(地址: ,邮政编码: )。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信息告知单
〔 年〕第 号
(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经审查发现,关于 的政府信息涉及:□你个人的信息;□你单位的信息。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信息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予以公开。
如对本机关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告知单之日起60日内向 或者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重复申请政府信息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了你(单位)要求获取 的申请(登记编号:〔 年〕(第 号)。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为重复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作出答复(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年〕第 号)。本机关不再重复处理。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自身信息更正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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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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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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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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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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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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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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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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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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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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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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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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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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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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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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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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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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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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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更正内容及依据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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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更正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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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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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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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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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延期答复告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了你(单位)要求获取 的申请(登记编号:〔 年〕(第 号)。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作出答复;现因故无法按期答复,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将延期至 年 月 日前作出答复。
特此告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书
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机关:
申请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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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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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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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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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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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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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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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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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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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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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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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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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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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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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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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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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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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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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关(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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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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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证明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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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报申请书副本 份;
2.举报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4.其他有关材料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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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口头申请笔录
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机关:
申请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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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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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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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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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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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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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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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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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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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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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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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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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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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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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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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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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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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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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关(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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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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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确认)以上笔录经本人核对,与口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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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证明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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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报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其他有关材料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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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补正通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
你(单位)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举报请求不明确等),需要补正以下材料:(注明需补正的材料要求)。
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于 年 月 日前补正申请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
特此通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受理通知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
你(单位)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 年 月 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申请条件,并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受理范围。本机关决定受理该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
特此通知。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不受理决定书
〔 年〕第 号
(申请人):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予受理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督办通知书
〔 年〕第 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对你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依法受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书副本(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书副本(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5日内,对该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本机关将依法予以调查。若申请公开信息涉及保密内容,请说明理由并附保密审查复印件。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申请书副本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