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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及时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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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及时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
各公共租赁住房租户:
为切实做好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收缴工作。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中府〔2013〕42号)等相关规定:“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住房租金的,承租人应当退出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请还未缴纳租金的租户于2020年9月1日前,到县住建局二楼财务室缴纳租金(缴纳租金时间为每周一、二下午5点前),逾期未缴纳租金的租户我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清退处理并将相关人员名单进行公示通报。咨询电话:86221505。
特此通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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