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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及时缴纳2021年上半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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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及时缴纳2021年上半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租户:
为切实做好琼中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收缴工作。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中府〔2013〕42号)等相关规定:“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住房租金或物业管理费的,承租人应当退出所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请还未缴纳2021年上半年租金的租户及相关单位,于2021年8月1日前登录到琼中县公共服务在线缴费平台缴纳租金,逾期未缴纳,我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清退处理并对相关人员名单进行公示通报。
特此通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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