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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大会开到案发镇 琼中“零距离”给基层党员干部提神醒脑

来源:《今日琼中》 发布日期:2019-04-18 14:21 责任编辑:陈欢欢 黄详缨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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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对此感到十分内疚,这只能说明我法律意识太淡薄,工作责任心欠缺……”4月10日上午,县纪委监委采取“当众宣读处分+现身以案说纪+党纪法规培训”的模式,将警示教育大会开到乡镇里,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为基层党员干部念好“紧箍咒”。

符某某是湾岭镇鸭坡村委会某村小组组长,在任职期间他未将该村收到的土地承包金足额存入村集体账户管理,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违反财会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湾岭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决定给予符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当天,一场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于符某某所在的湾岭镇举行,通过现场宣读处分决定、被处分人员“现身说纪”自我检讨、开展村干部党纪法规知识培训会,“零距离”给基层党员干部提神醒脑、敲响警钟。

记者了解到,为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效果,琼中县纪委监委选取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件,目前已在案发村开展8次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大会,740余名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及相关基层站所负责人接受教育。(陈欢欢 黄详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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