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县长郑达峰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事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上,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领学《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县资规局、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分别汇报“琼中什运宏兴石料矿山非法采石破坏生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起草情况和“天河二级、银河、吊灯岭等3个水电站未纳入清退范围、整改整治不严不实、部分设施位于海南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以及生态下泄流量少”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起草情况。
郑达峰强调,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及时调整和完善整改方案,提出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毫不含糊、立行立改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实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