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琼中县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为强化政治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县委部署安排,现将十四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宣传部(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委统战部(县民族事务局、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海南之心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妇女联合会8个县直单位党委(党组)。
二、巡察时间
2024年11月4日至12月31日
三、巡察内容
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扣县直机关党委(党组)职能责任,紧盯定政策、做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突出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情况,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重点查找“四个聚焦”方面的问题。
四、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热忱欢迎干部职工和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巡察工作,及时反映意见建议。对反映的问题,巡察组将及时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根据工作要求,不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其他问题,将按规定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各组进驻信息如下:
受理信访的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17:30。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