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来源:琼中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08-28 10:00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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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中共琼中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828日起,对你公司20211月20236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和个人。审计组组长:谢周飞,成员:许国聪(兼职廉政监督员)、翁美婷、侯旭涛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组设立的问题线索举报电话和邮箱

联系人:谢周飞   电话:13976176926          

电子邮箱:13976176926@163.com

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86222718

                                      琼中县审计局

                                          20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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