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来源:琼中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03-21 11:00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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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组纪律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等规定和琼中县审计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琼中县审计决定派出审计组,2024321,对琼中县财政局具体组织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审计组组长钟世晶,成员谢周飞(兼廉政监督员)、孙蒙、黄佩、吴振松等。审计(审计调查)组全体同志一定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诚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审计组纪律的执行。举报电话:86222718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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