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目录清单 | ||||||||||
序号 | 单位 | 改革类型 | 事项名称 | 改革前 | 改革后 | 核查方式 | 文件依据 | 备注 | ||
申报材料 | 审批时限 | 申报材料 | 审批时限 | |||||||
1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营业执照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5.场所平面布置图6.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7.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10个工作日 | 1.自由贸易试验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2.营业执照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5.场所平面布置图6.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7.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1个工作日 | 监管部门核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 | |
2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1.职业介绍机构设立许可申报服务表2.场所使用权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3.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个人情况登记表、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制度出台前,取得人力资源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中介人才服务相关培训证书、从事人事人才工作3年以上都暂可视为具备从业资格)、学历证书、劳动合同书等4.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5.营业执照复印件 | 9个工作日 | 1.职业介绍机构设立许可申报服务表2.场所使用权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3.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个人情况登记表、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制度出台前,取得人力资源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中介人才服务相关培训证书、从事人事人才工作3年以上都暂可视为具备从业资格)、学历证书、劳动合同书等4.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5.营业执照复印件 | 1个工作日 | 监管部门核查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3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粮食收购许可 | 1.海南省粮食收购许可申请表2.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3.服从国家宏观调控需要的承诺书4.其他申请材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支付收购粮款的资金筹措能力证明7.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证明材料8.仓储保管.质量检验人员证明材料 | 3个工作日 | 1.海南省粮食收购许可申请表2.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3.服从国家宏观调控需要的承诺书4.其他申请材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支付收购粮款的资金筹措能力证明7.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证明材料8.仓储保管.质量检验人员证明材料 | 1个工作日 | 监管部门核查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4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3.机动车辆行驶证4.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5.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6.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8.告知承诺书 | 4个工作日 |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3.机动车辆行驶证4.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5.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6.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7.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8.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监管部门核查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5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2.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3.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4.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5.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 4个工作日 | 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2.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3.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4.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5.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 1个工作日 | 监管部门核查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6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或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的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6. 拟购教学车辆承诺书或现有的和已购的教学车辆购置证明、行驶证、综合检测报告7. 各类设施、设备清单8. 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核和设施设备管理.教练车管理及档案管理等组织机构设置说明9. 管理制度以及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10. 拟聘用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名册及身份、资格证明、管理人员的学历或职称证明、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结业考核人员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1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 4个工作日 |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或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的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6. 拟购教学车辆承诺书或现有的和已购的教学车辆购置证明行驶证综合检测报告7. 各类设施、设备清单8. 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核和设施设备管理、教练车管理及档案管理等组织机构设置说明9. 管理制度以及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10. 拟聘用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名册及身份、资格证明、管理人员的学历或职称证明、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结业考核人员的安全驾驶经历证明1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 1个工作日 | 审批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7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核发) |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相关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由居委会或农场开具房产证明)5.食品经营场所设施空间布局图和操作流程文件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证明资料(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身份证复印件)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9.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10.拍摄经营场所现场照片(正面、各功能区、间照片)11.开展网络经营的申请人应在申请书填写网址并提供网店首页截图12.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13.食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14.告知承诺制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自查表(餐饮服务环节)15.食品销售环节自查手册 | 10个工作日 |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相关证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由居委会或农场开具房产证明)5.食品经营场所设施空间布局图和操作流程文件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证明资料(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身份证复印件)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9.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10.拍摄经营场所现场照片(正面、各功能区、间照片)11.开展网络经营的申请人应在申请书填写网址并提供网店首页截图12.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13.食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14.告知承诺制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自查表(餐饮服务环节)15.食品销售环节自查手册 | 1个工作日 | 监管部门核查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16号) | |
8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变更) |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如果主体资格为工商营业执照,可由受理人员自行查验,但变更名称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4.变更名称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需提交新旧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变更经营范围的,需提交与食品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重新装修提交)、操作流程文件及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因路线规划致使原地址名称发生变化需要做变更地址名称的,需提交由街道办、居委会或由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地址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等其他证明材料 | 10个工作日 |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如果主体资格为工商营业执照,可由受理人员自行查验,但变更名称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4.变更名称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需提交新旧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变更经营范围的,需提交与食品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重新装修提交)、操作流程文件及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因路线规划致使原地址名称发生变化需要做变更地址名称的,需提交由街道办、居委会或由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地址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等其他证明材料 | 1个工作日 | 监管部门核查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16号) | |
9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延续) |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2.原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变化情况说明材料 | 10个工作日 |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2.原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3.变化情况说明材料 | 1个工作日 | 监管部门核查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16号) | |
10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药品经营许可(仅销售乙类处方药的企业) |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3.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4.拟办企业主要设施、设备目录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6.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10个工作日 |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3.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4.拟办企业主要设施、设备目录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6.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1个工作日 | 监管部门核查 |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审批许可事宜的通知》(琼药监药通〔2021〕4 号) | |
11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药品经营许可(仅销售乙类处方药的企业)(变更) |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如行业综合许可证上信息不改变,不收取原件,只收取复印件)、副本(信息改变只在登记变更事项一栏填写,不收取原件)3.新仓库地址的使用权证明4.拟迁注册地址的使用权证明5.拟迁注册地址的使用权证明6.新仓库地址的产权证明7.拟任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8.拟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学历9.拟任企业负责人执业资格10.拟任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学历11.质量管理制度目录12.拟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执业资格13.拟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14.拟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学历15.质量管理人员的职称16.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17.授权委托书18.被委托人身份证19.营业执照复印件 | 10个工作日 |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如行业综合许可证上信息不改变,不收取原件,只收取复印件)、副本(信息改变只在登记变更事项一栏填写,不收取原件)3.新仓库地址的使用权证明4.拟迁注册地址的使用权证明5.拟迁注册地址的使用权证明6.新仓库地址的产权证明7.拟任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8.拟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学历9.拟任企业负责人执业资格10.拟任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学历11.质量管理制度目录12.拟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执业资格13.拟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14.拟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学历15.质量管理人员的职称16.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17.授权委托书18.被委托人身份证19.营业执照复印件 | 1个工作日 | 监管部门核查 |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审批许可事宜的通知》(琼药监药通〔2021〕4 号) | |
12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药品经营许可(仅销售乙类处方药的企业)(延续) | 1.延续《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报审批服务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企业负责人身份证4.企业负责人聘书5.企业负责人执业资格6.企业负责人学历7.质量负责人身份证8.质量负责人聘书9.质量负责人学历10.质量负责人执业资格11.法定代表人聘书12.法定代表人学历13.法定代表人执业资格1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15.被委托人身份证16.营业执照(非必要) | 10个工作日 | 1.延续《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报审批服务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企业负责人身份证4.企业负责人聘书5.企业负责人执业资格6.企业负责人学历7.质量负责人身份证8.质量负责人聘书9.质量负责人学历10.质量负责人执业资格11.法定代表人聘书12.法定代表人学历13.法定代表人执业资格1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15.被委托人身份证16.营业执照(非必要) | 1个工作日 | 监管部门核查 |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审批许可事宜的通知》(琼药监药通〔2021〕4 号) | |
13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会计代理记账执业资格审批 | 1.代理记帐许可申请报告2.代理记帐基本情况表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主管代理记帐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的书面承诺5.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6.代理记帐业务内部规范 | 4个工作日 | 1.代理记帐许可申请报告2.代理记帐基本情况表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主管代理记帐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的书面承诺5.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6.代理记帐业务内部规范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14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告知承诺制) |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3.经营地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5.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6.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 13个工作日 |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3.经营地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4.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5.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6.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7.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1.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旅政法发〔2020〕4号) 2.海南省旅文厅《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旅文办函〔2020〕402号) | |
15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告知承诺制) |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 13个工作日 |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3.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海南省旅文厅《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旅文办函〔2020〕402号) | |
16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延续(告知承诺制) |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 10个工作日 | 1.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3.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海南省旅文厅《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旅文办函〔2020〕402号) | |
17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注销(告知承诺制) | 1.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2.文艺表演团体注销申请书 | 10个工作日 | 1.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2.文艺表演团体注销申请书3.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海南省旅文厅《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旅文办函〔2020〕402号) | |
18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告知承诺制)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场所使用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5.营业场所的建筑平面图(地理位置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7.网络安全许可证8.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9.ISP接入意向书10.人员花名册11.安全工作方案应急疏散预案1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证明 | 13个工作日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场所使用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5.营业场所的建筑平面图(地理位置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7.网络安全许可证8.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9.ISP接入意向书10.人员花名册11.安全工作方案应急疏散预案1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证明13.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1.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旅政法发〔2020〕4号) | |
19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审(变更名称)(告知承诺制)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表2.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工商变更核准书 | 13个工作日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表2.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工商变更核准书4.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1.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旅政法发〔2020〕4号) | |
20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审(变更法人、投资人、负责人)(告知承诺制)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表 2.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工商变更核准书 4.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原法人同意变更书 | 13个工作日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表 2.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工商变更核准书 4.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原法人同意变更书6.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1.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旅政法发〔2020〕4号) | |
21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审批(变更地址)(告知承诺制)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表2.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安全工作方案应急疏散预案4.场所使用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5.营业场所的建筑平面图(地理位置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7.网络安全许可证8.项目器材清单及工作人员清单 | 13个工作日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申请表2.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安全工作方案应急疏散预案4.场所使用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5.营业场所的建筑平面图(地理位置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7.网络安全许可证8.项目器材清单及工作人员清单9.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1.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旅政法发〔2020〕4号) | |
22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告知承诺制)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申请表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证明3.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4.场所使用权证明5.营业场所的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7.网络安全许可证8.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9.ISP接入意向书 | 13个工作日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申请表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证明3.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4.场所使用权证明5.营业场所的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7.网络安全许可证8.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9.ISP接入意向书10.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1.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旅政法发〔2020〕4号) | |
23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证办理(告知承诺制) | 1.《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2.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主要设备和设施的目录清单5.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6.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和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20个工作日 | 1.《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2.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3.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主要设备和设施的目录清单5.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6.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和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8.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1.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卫政法〔2019〕2号) | |
24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告知承诺制) | 1.《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变更)》,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3.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4.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20个工作日 | 1.《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变更)》,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3.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4.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1.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卫政法〔2019〕2号) | |
25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延续(告知承诺制) |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延续)》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3.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4.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20个工作日 |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延续)》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原件3.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4.取得资质(计量认证合格)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复印件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海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延续)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1.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优化卫生健康营商环境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卫政法〔2019〕2号) | |
26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放射诊疗许可首次发放 |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3.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4.放射诊疗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 10个工作日 |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3.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4.放射诊疗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5.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20号) | |
27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放射诊疗许可变更 | 1.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2.申请变更的内容及理由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4.证明文件或任命书5.预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备案通知书、批复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 10个工作日 | 1.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2.申请变更的内容及理由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4.证明文件或任命书5.预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备案通知书、批复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6.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20号) | |
28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 |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4.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5.本周期有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性能检测报告 | 10个工作日 |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4.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5.本周期有关放射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性能检测报告6.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20号) | |
29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首次发放 |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首次发放)》2.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3.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4.生产工艺流程图 5.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6.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7.拟生产产品目录 | 14个工作日 |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首次发放)》2.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3.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4.生产工艺流程图 5.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6.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7.拟生产产品目录 8.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1.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9〕32号) | |
30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 |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延续)2.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3.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4.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 5.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6.健康和培训证明(检验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明、生产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7.产品目录和市售产品标签说明书 8.《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9.卫生许可批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除抗、抑菌剂的卫生用品外,其它的第三类消毒产品不需要提供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 14个工作日 |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延续)2.告知承诺书3.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4.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 5.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6.健康和培训证明(检验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明.生产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7.产品目录和市售产品标签说明书 8.《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9.卫生许可批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除抗、抑菌剂的卫生用品外,其它的第三类消毒产品不需要提供卫生安全评价报告)10.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1.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9〕32号) | |
31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单位、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告知承诺制) | 1.营业执照正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4.申请表 | 10个工作日 | 1.营业执照正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4.申请表5.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9〕32号) | |
32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出版物零售单位、个体工商户变更审批(告知承诺) | 1.新营业执照正副本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出版物零售单位变更申请表4.变更事项证明材料(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意见书、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8个工作日 | 1.新营业执照正副本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3.出版物零售单位变更申请表4.变更事项证明材料(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意见书、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9〕32号) | |
33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告知承诺制) |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 | 10个工作日 |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4.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5.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1.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9〕32号)2.琼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34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告知承诺制) | 1.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申请表2.习练的健身气功功法名称(复印件1份)3.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4.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证明5.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 15个工作日 | 1.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申请表2.习练的健身气功功法名称(复印件1份)3.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4.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证明5.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6.承诺件 | 1个工作日 | 行业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组织批后核查 | 1.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体规字〔2019〕5号)2.海南省旅文厅《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旅文办函〔2020〕402号) | |
35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初始核准(告知承诺制) |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2.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3.房地产开发企业(首次)核准申请法定代表人承诺书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5.法人证明书、身份证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负责人任职文件办7.公场所证明8.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明9.申请报告10.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 8个工作日 |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2.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3.光盘(刻录申请表和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批后核查,审批完3个月内完成核查。 | 1.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16号)、《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2.《关于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琼建规〔2020〕3号) | |
36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准(升级)(告知承诺制) |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2.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3.房地产开发企业(首次)核准申请法定代表人承诺书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5.法人证明书、身份证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负责人任职文件办7.公场所证明8.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明9.申请报告10.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 8个工作日 |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2.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3.光盘(刻录申请表和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批后核查,审批完3个月内完成核查。 | 1.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16号)、《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2.《关于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琼建规〔2020〕3号) | |
37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准(升级)(告知承诺制) |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2.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3.房地产开发企业(首次)核准申请法定代表人承诺书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5.法人证明书、身份证6.工程技术、财务、统计负责人任职文件办7.公场所证明8.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明9.申请报告10.经办人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 8个工作日 |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2.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3.光盘(刻录申请表和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批后核查,审批完3个月内完成核查。 | 1.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16号)、《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2.《关于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琼建规〔2020〕3号) | |
38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告知承诺制) | 1.书面申请2.身份证明3.注册资本金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4.运营许可证明5.专用车辆的配置清单、产权证明6.租用协议书7.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的证件8.签订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经营协议9.固定的办公、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地(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10.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及安全运营报告或记录 | 4个工作日 | 1.书面申请2.身份证明3.注册资本金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4.运营许可证明5.专用车辆的配置清单、产权证明6.租用协议书7.公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的证件8.签订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经营协议9.固定的办公、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地(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协议10.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及安全运营报告或记录11.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批后核查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39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报建审批 | 1.《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报建申请书》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5.《防护设备安装施工合同》6.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7.监理单位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证书》8.监理合同或监理招标备案书9.总监理工程师的《人防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 10个工作日 |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报建审批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批后核查,审批完2个月内完成核查 | 《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施工报建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琼人防规〔2020〕3号) | |
40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5.施工合同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8.未报先建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缴款单9.安全施工措施完成情况自查表 | 7个工作日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施工许可承诺书3.土地权属证明文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6.施工合同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8.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书面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批后核查,审批完2个月内完成核查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通知》(琼建管〔2019〕155号) | |
41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发 |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2.承诺书3.光盘(含申请表和承诺书)4.营业执照副本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6.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职称证(学历证明)8.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10.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11.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12.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13.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14.企业章程15.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16.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17.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表 | 5个工作日 |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2.承诺书3.光盘(刻录申请表和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批后核查,审批完3个月内完成核查 | 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2.《关于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琼建规〔2020〕3号) | |
42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及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或技术人员能力说明材料4.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场地、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说明材料和相片5.居民身份证6.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说明材料 | 7个工作日 |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及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或技术人员能力说明材料4.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场地、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说明材料和相片5.居民身份证6.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说明材料 | 1个工作日 | 两个月内到现场核查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43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集体林木流转审批 | 1.集体林木流转申请书2.林权证3.林地类型、四至界线、面积及地形图.林种.树种、林龄等相关证明材料4.拟流转林地的用途说明5.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6.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 15个工作日 | 1.集体林木流转申请书2.林权证3.林地类型、四至界线、面积及地形图.林种.树种、林龄等相关证明材料4.拟流转林地的用途说明5.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6.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 1个工作日 | 两个月内到现场核查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44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 | 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开展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安全管理保证书》,饲料来源说明材料5.与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类、规模相适应的人工繁育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固定场所和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以及面积、规格、安全性说明材料6.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7.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源证明材料8.申请增加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人工繁育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9.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 | 20个工作日 | 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开展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安全管理保证书》,饲料来源说明材料5.与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类、规模相适应的人工繁育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固定场所和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以及面积、规格、安全性说明材料6.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7.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源证明材料8.申请增加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人工繁育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9.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 | 1个工作日 | 两个月内到现场核查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45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除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外) | 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开展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安全管理保证书》,饲料来源说明材料5.与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类、规模相适应的人工繁育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固定场所和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以及面积、规格、安全性说明材料6.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7.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源证明材料8.申请增加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人工繁育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9.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 | 20个工作日 | 1.《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开展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安全管理保证书》,饲料来源说明材料5.与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类、规模相适应的人工繁育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固定场所和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以及面积、规格、安全性说明材料6.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7.申请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源证明材料8.申请增加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人工繁育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9.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 | 1个工作日 | 两个月内到现场核查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46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2.企业法人(申请人)的身份证3.专业技术人员毕业证、工作人员健康证明4.设备设施清单5.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6.管理制度材料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9个工作日 |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2.企业法人(申请人)的身份证3.专业技术人员毕业证、工作人员健康证明4.设备设施清单5.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6.管理制度材料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1个工作日 | 两个月内到现场核查 | 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通知》(琼农字〔2019〕266号)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47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1.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申请书2.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3.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及图4.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5.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6.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7.告知承诺书8.开办者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7个工作日 | 1.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申请书2.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3.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及图片4.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5.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6.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7.告知承诺书8.开办者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1个工作日 | 两个月内到现场核查 | 1.《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16号)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48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1.海南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水质检测报告3.生产场地租赁合同4.水产技术员资质证明材料 | 7个工作日 | 1.海南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水质检测报告3.生产场地租赁合同4.水产技术员资质证明材料 | 1个工作日 | 两个月内到现场核查 | 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通知》(琼农字〔2019〕266号)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49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1.养殖证申请表2.个人身份或企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3.土地承包或承租合同、自有土地提供土地使用证明4.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或同等资质证明5.繁殖用亲本的来源、数量的证明材料6.生产用水水质检测报告 | 10个工作日 | 1.养殖证申请表2.个人身份或企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3.土地承包或承租合同.自有土地提供土地使用证明4.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或同等资质证明5.繁殖用亲本的来源、数量的证明材料6.生产用水水质检测报告 | 1个工作日 | 两个月内到现场核查 | 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通知》(琼农字〔2019〕266号)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50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3.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4.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6.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非必要)8.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文件(非必要) | 8个工作日 |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3.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4.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6.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非必要)8.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文件(非必要) | 1个工作日 | 两个月内到现场核查 | 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通知》(琼农字〔2019〕266号)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51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生鲜乳准运证明(承诺审批制) | 1.《生鲜乳准运证》申请表2.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3.营业执照或法人代表身份证4.从事生鲜乳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健康证明5.运输车辆持有者的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6.运输车辆正面照片 | 7个工作日 | 1.《生鲜乳准运证》申请表2.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3.营业执照或法人代表身份证4.从事生鲜乳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健康证明5.运输车辆持有者的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6.运输车辆正面照片 | 1个工作日 | 两个月内到现场核查 | 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通知》(琼农字〔2019〕266号)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52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1.申办书面报告 2.《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登记表 3.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4.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暂住证5.聘用药剂师或兽医技术员身份证或暂住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6.法人代表、工作人员兽药经营法律培训考试合格证明7.工作人员聘用合同8.经营场所和库房房屋产权证或租用协议9.经营场所和库房地点和内部布局图10.设施清单及照片11.管理制度清单及材料 | 13个工作日 | 1.申办书面报告 2.《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登记表 3.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4.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暂住证5.聘用药剂师或兽医技术员身份证或暂住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6.法人代表、工作人员兽药经营法律培训考试合格证明7.工作人员聘用合同8.经营场所和库房房屋产权证或租用协议9.经营场所和库房地点和内部布局图10.设施清单及照片11.管理制度清单及材料 | 1个工作日 | 两个月内到现场核查 | 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的通知》(琼农字〔2019〕266号)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中府办〔2020〕41号) | |
53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1.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的基本情况4.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5.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6.人员名单及其从业简历7.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8.品种鉴定证书9.委托种子生产合同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10.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11.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非必要)12.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非必要)13.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毕业证书14.销售协议或发票(非必要)15.告知承诺书 | 7个工作日 | 1.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的基本情况4.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5.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6.人员名单及其从业简历7.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8.品种鉴定证书9.委托种子生产合同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10.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11.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非必要)12.非主要农作物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非必要)13.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毕业证书14.销售协议或发票(非必要)15.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两个月内到现场核查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16号) | |
54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1.公文请示件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 10个工作日 | 1.公文请示件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 1个工作日 | 不核查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 | |
55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广告发布变更登记 | 1.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2.广告发布变更登记承诺事项3.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4.法人授权委托书5.身份证明 | 20个工作日 | 1.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2.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告知承诺事项3.广告发布变更登记承诺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5.身份证明 | 1个工作日 | 监管部门核查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16号) | |
56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广告发布登记申请 | 1.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2.广告发布登记事项承诺表3.广告发布登记承诺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5.身份证明 | 20个工作日 | 1.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2.广告发布登记事项承诺表3.广告发布登记承诺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5.身份证明 | 1个工作日 | 监管部门核查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16号) | |
57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广告发布登记注销 | 1.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申请表2.广告发布登记注销登记承诺表3.法人授权委托书4.身份证明 | 20个工作日 | 1.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申请表2.广告发布登记注销登记承诺表3.法人授权委托书4.身份证明 | 1个工作日 | 监管部门核查 |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的通知》(琼市监注〔2020〕16号) | |
58 | 琼中县公安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申请人申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 15个工作日 | (一)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审批表;(二)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及治安保卫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外籍人员应当同时提供有效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三)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四)合法固定场所的产权凭证或者租赁使用凭证;(五)标明房间号、服务台、视频图像系统、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情况的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平面图; (六)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机构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七)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方案预案。 | 承诺告知申请:当场核发;一般程序申请:5个工作日核发 | 纸质材料及现场检查 |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 |
59 | 琼中县公安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申请人申办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登记表、像片、略图、名册)。 | 15个工作日 | (一) 按要求填写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表和业务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以及申请人(商事主体)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凭证复印件;(二)由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的《申领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承诺书》;(三)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权属证明(包括房屋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如果属于所有权人赠与无偿使用的,须另提供所有权人签章的无偿使用情况说明及其身份或单位的证明资料) ;(四)具有从事公章刻制、备案硬件设施的证明(如购买或安装刻章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购买合同、发票等凭证复印件);(五)已经安装防盗、视频监控以及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的证明(如购买安装证明、现场图片等资料,高清视频监控硬盘或网络存储容量30 天以上);(六)公章刻制管理、定人定岗制度(明确公章刻制承接、登记、制作、检验、保管、领取等工作要求); | 当场核发 | 纸质材料及现场检查 |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目录第三十七项;(二)《海南省公安厅申领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告知承诺管理办法》 | |
60 | 琼中县公安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保安培训许可 | 设立保安培训机构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4号)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 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审核,并 | 15个工作日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4 号)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 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告知承诺,是指公安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 | 10个工作日,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要求的,不必现场提交证明材料。 | 纸质材料及现场检查 | (一)《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64 号)第三十三条;(二)《海南省公安机关设立保安培训机构许可证明材料告知承诺》 | |
61 | 琼中县应急管理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 30 |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 27 | 发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二)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三)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六)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 |
62 | 琼中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 |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1.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7.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8.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 | 10个工作日 | 1.承诺书;2.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3.游艺游戏设备登记表。 | 1个工作日 | 现场核查、 线上核查、 协助核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