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县自来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表
单位:吨/元
序号 | 用水类别 | 自来水收费标准 | 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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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居民用水 | 1.40 | 0.85 | 1、第一阶梯每户核定生活保障用水量24吨(含24吨)以内,每吨供水价格1.4元; 2、第二阶梯每户核定生活保障用水量25~34吨(含34吨),每吨供水价格2.1元; 3、第三阶梯每户核定生活保障用水量35吨以上,每吨供水价格4.2元。 4、学校学生用水:按低于普通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0.1元的标准执行,即每吨供水价格1.3,价差0.1元由供水企业优惠补贴。 5、城镇居民和部队、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生活区非经营性用水及无售票公厕等用水。 | |
2 | 非居民用水 | 2.50 | 1.20 | 1、工业企业(制冷、冷饮业、冷冻厂除外)、行政机关、部队及企事业单位办公、环卫绿化、消防等用水; 2、商业(包括个体工商户); 3、服务业(包括医疗保健、交通运输、花苗圃、售票公厕、金融、邮电等用水); 4、其它第三产业及不实行分类分表计量的物业小区用水。 | |
3 | 特种用水 | 2.60 | 1.20 | 包括洗浴用水、洗车用水等。 | |
4 | 低保户生活用水 | 1.00 | 0.40 | 若用水量超过24吨,则按普通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标准执行,即每吨供水价格1.4元。 | |
注:1.阶梯水价及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2.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