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做好下放省卫生镇、省卫生村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琼爱卫〔2016〕49号)文件精神,依据《海南省卫生村标准(2018版)》,我办组织相关人员对2020年我县各乡镇需复审的海南省卫生村,通过审核材料及现场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了考核。经考核验收,琼中县营根镇朝参村等22个行政村(具体名单如下),各项指标达到海南省卫生村标准要求。
一、海南省卫生村(22个)
1、营根镇朝参村 2、营根镇朝根村
3、营根镇湴湾村 4、营根镇岭头村
5、营根镇番沟村 6、营根镇大朗村
7、湾岭镇大平村 8、湾岭镇水央村
9、湾岭镇录南村 10、湾岭镇中郎村
11、湾岭镇加章村 12、湾岭镇鸭坡村
13、湾岭镇湾岭村 14、湾岭镇新坡村
15、黎母山镇大保村 16、和平镇林田村
17、红毛镇坎茂村 18、红毛镇什卓村
19、红毛镇牙挽村 20、什运乡什统村
21、上安乡中兴村 22吊罗山乡长田村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现对拟将上报省爱卫会进行统一命名的海南省卫生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6月15日至6月22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县爱卫办反映。县爱卫办地址:琼中县政府第三办公楼307室
联系电话:86221890
电子邮箱:qiongzhongaiweiban@163.com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