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底,县委、县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11项事项中,提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事项、农民小额贷款贴息等2项已完成;全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省推广试行防贫综合保险、全省平价蔬菜保供行动、孕前优生检查暨地中海贫血筛查等6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全省初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学生眼疾病筛查等3项工作推进缓慢。
一、进展情况
(一)全省初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我县已在采购网公示自动除颤仪采购意向,已完成招标的前期工作,正在做采购预算编制。
(二)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我县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目前正在编制预算、评审等前期工作。
(三)全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一是组织全县中小学126名分管领导和教师参加2021年校园安全管理干部线上培训班学习。二是2021年5月7-10日,县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检查。
(四)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截至目前,我县出生人数430人,已完成筛查414人,确诊阳性1人,筛查先天性心脏病发病率0.23%。
(五)提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根据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琼民〔2021〕12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5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我县从2021年3月起,按新标准进行精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同时,对2021年1—2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进行补发。已完成2021年为民办实事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按月发放保障标准。
(六)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牵头责任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
我县于2021年3月16日印发《2021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方案》,并全面启动该项工作,截至5月底,有17名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持票报销,报销总额为20434元。
(七)农民小额贷款贴息(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截至2021年4月份全县共发放5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15278.68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14786万元的103.33%;其中发放10万元以下(含10万)符合贴息条件的农民小额贷款9101.14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6045万元的150.56%;发贴息604.71万元,惠及4024户。
(八)全省推广试行防贫综合保险(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一是保险公司承保重点人群27482人已出单;二是根据2020年省农险办印发的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省农险办还未印发2021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防贫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正在拟定我县2021年工作实施方案。
(九)全省平价蔬菜保供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办公室,配合单位:县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各成员单位)
一是我县1—5月蔬菜自给率达93.74%;二是抓好市场供销信息及蔬菜价格的监测,根据价格涨降情况指导生产和调控,2021年2—5月均价同比2020年2—5月均价,下降0.25元;三是我县5月国企主导平价菜销售市场份额约为13.35%。
(十)孕前优生检查暨地中海贫血筛查(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截至5月底,全县共参加孕前优生健康筛查人数153对,孕前地中海贫血筛诊55对;孕期地中海贫血初筛247对,送检基因检测108对。
(十一)学生眼疾病筛查(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确定筛查学校35所(含民办学校),6月10日省级方案已印发,目前正在制定我县学生眼疾筛查方案,待方案印发后组织实施。
二、存在问题
(一)全省初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学生眼疾病筛查等3项工作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尚未开工建设。
三、工作建议
(一)为民办实事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责任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县政府将启动问责机制。
(二)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做好项目开工各项要素保障工作,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