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底,县委、县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11项事项中,提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事项、农民小额贷款贴息等2项已完成;全省初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全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省推广试行防贫综合保险、全省平价蔬菜保供行动、孕前优生检查暨地中海贫血筛查、学生眼疾病筛查等9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一、进展情况
(一)全省初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我县于7月10日已完成13所初中学校各配备一台AED自动除颤仪,待秋季开学后,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知识技能培训。
(二)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乌石学校、阳江学校、黎母山学校、加钗中心小学等4所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施工单位于7月6日已进场施工,截至目前已完成总工程进度的50%。
(三)全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一是7月6日,全县中小学校长在我县大礼堂小会议室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题整治新一轮“三年攻坚战”暨全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工程动员部署工作视频会议。二是7月9日召开全县校车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校车安全相关工作。三是7月19日—25日,组织全县80名专职保安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四是7月20日—21日,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含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
(四)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截至目前,我县出生人数635人,已完成筛查615人,确诊阳性2人,筛查先天性心脏病发病率0.31%。
(五)提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根据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琼民〔2021〕12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5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我县从2021年3月起,按新标准进行精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同时,对2021年1—2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进行补发。已完成2021年为民办实事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按月发放保障标准。
(六)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牵头责任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
我县于2021年3月16日印发《2021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方案》,并全面启动该项工作,截至7月底,有30名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持票报销,报销总额为32686元。
(七)农民小额贷款贴息(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截至2021年6月份全县共发放5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24685.76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14786万元的167%;其中发放10万元以下(含10万)符合贴息条件的农民小额贷款13162.44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6045万元的218%;发贴息1818.74万元,惠及7624户。
(八)全省推广试行防贫综合保险(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重点人群27482人,一般农村居民69982人,完成年度参保任务92.77%。
(九)全省平价蔬菜保供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办公室,配合单位:县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各成员单位)
一是我县1—7月蔬菜自给率达78.7%;二是抓好市场供销信息及蔬菜价格的监测,根据价格涨降情况指导生产和调控,2021年2—7月均价同比2020年2—7月均价,下降0.36元;三是我县7月国企主导平价菜销售市场份额为23%。
(十)孕前优生检查暨地中海贫血筛查(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截至7月底,全县共参加孕前优生健康筛查人数438对,孕前地中海贫血筛诊153对;孕期地中海贫血初筛326对,送检基因检测144对,阻断可能生育重型地贫儿5例。
(十一)学生眼疾病筛查(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教育局)
我县学生眼疾病筛查于6月28日启动,截至7月1日,已筛查1638人,筛查率18.2%。目前暑假期间无法开展筛查工作,待9月开学后继续开展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
二、工作建议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2021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需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开展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上报协调解决,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