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底,县委、县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11项事项中,提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事项已完成;全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全省推广试行防贫综合保险、全省平价蔬菜保供行动、孕前优生检查暨地中海贫血筛查等7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全省初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学生眼疾病筛查等3项工作推进缓慢。
一、进展情况
(一)全省初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我县已在采购网公示自动除颤仪采购意向,已完成招标的前期工作,正在做采购预算编制。
(二)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我县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目前正在编制预算、评审等前期工作。
(三)全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一是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校长、园长及琼中民族思源实验学校全体师生开展第2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启动仪式暨消防演练现场会以及学校消防安全培训知识讲座。二是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校长、园长参加教育部、公安部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三是组织全县防溺水机制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和全县各中小学校校长、园长参加琼中县2021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
(四)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截至4月底,我县出生人数367人,已完成筛查354人,确诊阳性1人,筛查先天性心脏病发病率0.27%。
(五)提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根据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琼民〔2021〕12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5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我县从2021年3月起,按新标准进行精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同时,对2021年1—2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进行补发。已完成2021年为民办实事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按月发放保障标准。
(六)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牵头责任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
我县于2021年3月16日印发《2021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方案》,并全面启动该项工作,截至4月底,有12名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持票报销,报销总额为14385元。
(七)农民小额贷款贴息(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截至2021年2月全县共发放5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6096.23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14786万元的41.23%;其中发放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符合贴息条件的农民小额贷款3379.63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6045万元的55.91%;发贴息526.8万元,惠及2026户。
(八)全省推广试行防贫综合保险(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一是保险公司承保重点人群27482人已出单;二是根据2020年省农险办印发的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省农险办还未印发2021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防贫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正在拟定我县2021年工作实施方案。
(九)全省平价蔬菜保供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办公室,配合单位:县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各成员单位)
一是我县一季度蔬菜自给率达82.26%,占全年蔬菜自给率20%;二是抓好市场供销信息及蔬菜价格的监测,根据价格涨降情况指导生产和调控,2021年2—4月均价同比2020年2—4月均价,下降0.21元;三是我县4月国企主导平价菜销售市场份额约为8.43%。
(十)孕前优生检查暨地中海贫血筛查(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截至4月底,全县共参加孕前优生健康筛查人数123对,孕前地中海贫血筛诊45对;孕期地中海贫血初筛201对,送检基因检测86对。
(十一)学生眼疾病筛查(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确定筛查学校35所(含民办学校),待省级方案印发后,制定我县学生眼疾筛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存在问题
(一)全省初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学生眼疾病筛查等3项工作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尚未开工建设。
三、工作建议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明确项目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进场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