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概况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位于海南中部,五指山北麓,是一个九分山半分水半分田的典型山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县、民族自治县。全县辖10个乡镇、2个县属农场和2个县属林场,和10个“居”,总人口21.62万(常住人口17.89万)。全县土地总面积2704.66平方公里,地处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区北缘,夏长无酷暑,冬短无严寒,年均气温22.8摄氏度,年均日照1741.1小时,年均降雨量2444毫米,降雨量位于全省前列。森林覆盖率达83.74%,生态环境综合指数位居全国第四、海南之首,有“绿色宝库”之美称,是“琼岛氧吧,中部福地”。
琼中的历史可追溯到2000多年前。西汉时期,琼中隶属珠崖郡;唐贞观元年为岭南道琼山县所管辖;元朝时分属琼山、定安、乐会和万安军。1948年3月,琼中县正式设立,1987年12月改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民风纯朴,黎苗风情浓郁,是黎族苗族的主要聚居地,黎族人口11.28万,苗族人口1.54万。黎族苗族人民素来勤劳勇敢、诚实纯朴、热情好客、能歌善舞。每年农历三月三日,更是黎族苗族纪念祖先、歌颂爱情的传统节日。
琼中是海南三大山—五指山、黎母山、吊罗山的所在地,也是海南三大河流—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的发源地,被人们誉为“大山之乡,江河之源”。境内有五指山、黎母山、鹦哥岭、吊罗山等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周边与琼海、万宁、白沙、儋州、陵水、保亭、五指山、屯昌、澄迈9个市县毗邻,是岛上陆路南北、东西走向的交通枢纽。田字型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后,琼中将融入全省一个半小时经济圈。
琼中具有丰富的森林、水、矿产资源,盛产灵芝、槟榔、益智、沉香、檀香、铁皮石斛,是著名的“南药之乡”,琼中蜂蜜、琼中小黄牛等独具特色,“琼中绿橙”更是海南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品牌,享誉全国。主要景点有百花岭风景区、白沙起义纪念园、黎母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奔格内”(黎语:来这里)乡村休闲旅游深受省内外游客青睐,是旅游、休闲、观光的佳景胜地。
先后荣获“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典范城市”“全国魅力十佳市县——生态建设县”“全国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优秀组织奖”“中国最美生态旅游民俗(民族)风情目的地”“全国武术之乡”“国家慢生活休闲体验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被列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和主体功能试点建设区”“国家绿色农业示范区”“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全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县”、“社会扶贫创新协作试点县”。什寒村荣获2013年最美中国乡村、2014年中国最美乡愁旅游村寨、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等称号,琼中女足2015—2017年连续3年荣膺“哥德堡杯”世界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冠军。
2017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47.67亿元,增长6.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6.45亿元,增长6.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9亿元,增长11.8%;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7095元和10840元,增长9.2%和11.6%,增幅分别排名全省第二和第一;居民消费价格涨幅1.4%。
2018年第一季度,全县生产总值完成7.25亿元,增长 3.6 %;财政收入6865万元,增长3.5%;固定资产投资7.52亿元,下降4.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亿元,增长10.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33元,增幅8.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70元,增幅10.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1.2%。
下一步,琼中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围绕“打绿色牌,走特色路”总体发展思路和“一心一园一带八区”总体发展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决胜脱贫攻坚为统揽,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加快建设“一地两县三区”,实现脱贫摘帽建设美好新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