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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调整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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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通知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根据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调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函》(琼中畜函〔2022〕17号),现调整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海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1〕10号)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琼中委乡村振兴办函〔2021〕4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琼中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表.xls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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