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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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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务公开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
(1)目录分类: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机关简介、公示公告、统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预算/决算等类别。
(2)信息编排:设有标题、索引号、字号、发布日期、成文日期、正文、发文机关、分类等八类
(二)公开方式及公开机构
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线下公开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qiongzhong.hainan.gov.cn/xxgkzl/gongshangju/xxgkml/)、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账号:gh_1be7c222f34a)上查阅。线下信息公开渠道: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四楼404办公室。主动公开信息还将采取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将不予公开。
(二)受理机关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兴大道23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98-86239166(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电子邮箱:qzgsjyx@163.com(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邮政编码:572900。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网络申请
申请人登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填写申请表——选择提交部门——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或送交。
3.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查阅地点现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述,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填写完毕后交申请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申请受理后,需要现场核实申请人相关证明的,申请人应到指定地点提交证明材料,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政务信息公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四)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5.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898-86239166(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子邮箱:qzgsjyx@163.com(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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