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启动防汛防风 III 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预报,今年第 20 号台风“潭美”已于 27 日 10 时 40 分前后在越南岘港与顺化交界附近沿海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 9 级(23 米/秒)。27 日下午其强度由热带风暴级减弱为热带低压,28 日 05 时中心位于北纬 15.9 度、东经 108.2 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 7 级(15 米/秒)。受“潭美”和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28 日 08 时~30 日 20 时,我县累积雨量:200~300 毫米、局地 400 毫米。
省气象局已于 10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发布暴雨三级预警,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县生产安全委员会经会商研判决定从10 月28日13 时启动防汛防风 III 级应急响应。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以及相关要求,做好各
项防范应对工作。同时,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通过 OA 邮箱报送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应急局收发员账号),报送时间为每日 16 时前报送,直 至 此 次 应急 响 应 结 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值班电话:86224156、36859777。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