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琼中县复审海南省卫生村、海南省卫生先进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做好下放省卫生镇、省卫生村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琼爱卫〔2023〕3号)和《海南省卫生先进单位评审管理办法(2023年版)》(琼爱卫〔2023〕4号)《海南省卫生村标准(2018版)》文件精神,我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审核材料及现场实地查看的方式对2023年各单位需复审的海南省卫生村、海南省卫生先进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评审。经考核验收,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朝参村等45个行政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等16个单位(具体名单如下),各项指标达到海南省卫生村、海南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要求。
一、海南省卫生村(45个)
营根镇朝参村、朝根村、湴湾村、岭头村、番沟村、大朗村;湾岭镇大平村、水央村、录南村、中朗村、加章村、鸭坡村、湾岭村、新坡村;黎母山镇新林村、腰子村、干埇村、南吉村、松涛村、新村村、大保村;和平镇新兴村、什介村、加峒村、干磉村、林田村;长征镇新平村、深联村、新寨村、南什村、什仍村;红毛镇毛西村、罗担村、罗解村、罗坎村、坎茂村、什卓村、牙挽村;中平镇中平村、大坡村;上安乡什育村、抄方村、中兴村、什运乡什统村;吊罗山乡长田村。
三、海南省卫生先进单位(16个)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档案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中学、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琼中分局、中国移动海南公司琼中分公司、营根镇人民政府办公区、红毛镇人民政府办公区、中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区、吊罗山乡人民政府办公区、黎母山学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现对拟将上报省爱卫会进行统一命名的海南省卫生乡镇、海南省卫生村、海南省卫生先进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县爱卫办反映。
县爱卫办地址:琼中县政府第三办公楼307室
联系电话:86221890
电子邮箱:qiongzhongaiweiban@163.com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