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委、县政府将为民办实事事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谋划,周密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全力配合,协力推进,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积极支持,上下联动形成了强大合力,推动了县委、县政府2021年11件为民办实事事项不折不扣地全部落实到位。
一、进展情况
(一)全省初中阶段学校安装AED自动除颤仪(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我县于7月10日已完成13所初中学校各配备一台AED自动除颤仪,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知识技能培训。
(二)全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维修改造(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乌石学校、阳江学校、黎母山学校、加钗中心小学等4所公办普通中小学学生宿舍,施工单位于7月6日已进场施工,截至目前工程进度已完成100%,于8月30日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全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和防护能力提升(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一是7月19日—25日,组织全县80名专职保安到海南政法职业学院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二是9月6日—10日,组织全县2625名八年级学生到儋州市参加安全应急演练暨科普研学活动。
(四)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截至目前,我县出生人数1036人,已完成筛查1036人,筛查率100%,确诊阳性3人,筛查先天性心脏病发病率0.32%。
(五)提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根据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琼民〔2021〕12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5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我县从2021年3月起,按新标准进行精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同时,对2021年1—2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进行补发。已完成2021年为民办实事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按月发放保障标准。
(六)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牵头责任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
我县于2021年3月16日印发《2021年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施方案》,并全面启动该项工作,截至12月31日,有68名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持票报销,报销总额为95287元。
(七)农民小额贷款贴息(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021年全县共发放5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58166.37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14786万元的393.4%;其中发放10万元以下(含10万)符合贴息条件的农民小额贷款27477.1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6045万元的454.5%;发贴息2869.84万元,惠及12666户。
(八)全省推广试行防贫综合保险(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截至12月31日,我县已完成重点人群27779人,完成年度参保任务100%;一般农村居民72604人,完成年度参保任务94%。
(九)全省平价蔬菜保供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办公室,配合单位:县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各成员单位)
一是我县12月蔬菜自给率达68%;二是我县截至2022年1月7日“15+N”种蔬菜累计均价为2.96元,与上年度均价相比下降了0.69元;三是我县12月国企主导平价菜销售市场份额为39.52%。
(十)孕前优生检查暨地中海贫血筛查(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截至12月底,全县共参加孕前优生健康筛查人数1429对,完成率172.1%。其中,参加孕前优生和孕前地中海贫血筛诊检查人数827对,孕期地中海贫血初筛602对,送检基因检测294对,阻断可能生育中间型、重型地贫儿7例。
(十一)学生眼疾病筛查(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教育局)
我县学生眼疾病筛查于6月28日启动,截止10月26日,已筛查9144人,筛查率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