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4月份进展情况通报

来源:琼中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5-14 09:00 责任编辑: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微信
X




第2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13


2024民生实事项目4月份进展情况通报


截至4月底,2024民生实事项目15项事项关爱困难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残疾人医学鉴定费补助计划、琼中县城区部分建筑物外墙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校园周边市政交通防护栏项目、白内障患者复明计划、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免费残疾评定和发放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生活补助、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筛查、增加婴幼儿托育托位数量、公办中小学教室(功能室)空调配置、户外劳动者服务站(工会驿站)建设、老年幸福餐桌、改善农村出行条件项目14项事项正在有序推进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事项待省级单位印发方案后组织实施。

一、进展情况

(一)关爱困难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牵头责任部门:县妇女联合会

截至430日,县妇女联合会已收到8名患病妇女救助申请材料,并已提交县医院对其患病情况进行审核。430日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救助金拨付事宜,为6名患病妇女拨付共12万元。

(二)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牵头责任部门:共青团县委

待省级方案印发后,制定我县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实施方案,计划高考毕业季期间组织实施。

(三)残疾人医学鉴定费补助计划牵头责任部门:县残疾人联合会

截至428日,县残疾人联合会共为51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补贴医学鉴定费用4568.3元。

(四)琼中县城区部分建筑物外墙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牵头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制定县城建筑物临街外立面安全维护项目实施方案,待资金到位后予以实施

(五)校园周边市政交通防护栏项目牵头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3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制定校园周边市政交通防护栏项目实施方案,待资金到位后予以实施

(六)白内障患者复明计划牵头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人民医院415启动采购白内障手术器械及集采耗材,会同海南省相关专家洽谈合作手术。同时,发动全县各乡镇及乡镇卫生院进行筛查,截至426日,已完成160例白内障筛查工作。

(七)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牵头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425日,县民政局与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乌石分院精神卫生机构签订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协议。截至430日,共为湾岭镇、黎母山镇、长征镇周边辖区80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康复服务92人次。

(八)免费接种乙肝疫苗牵头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29,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琼中县202420—40岁人群免费接种乙肝疫苗项目实施方案425日启动20—40岁人群免费接种乙肝疫苗第一针剂,430日已接种1837人次,完成率100%,第二针剂需间隔30天。

(九)免费残疾评定和发放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生活补助牵头责任部门:县残疾人联合会

截至428日,县残疾人联合会已为3名困难残疾儿童发放补贴,共计发放补贴资金5500元。

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筛查(牵头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48,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2024年琼中县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1—4月我县活产343人,多种遗传代谢病筛查334人,筛查率97.38%

(十一)增加婴幼儿托育托位数量牵头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修订《琼中县新增托育托位数量项目实施方案》并起草《关于启动公办托育机构项目实施方案》,于410日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425日已收集有关单位反馈意见,正在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十二)公办中小学教室(功能室)空调配置(牵头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截至430日,县教育局已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评审工作,正在编制施工图及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计划5月底启动招投标工作

(十三)户外劳动者服务站(工会驿站)建设(牵头责任部门县总工会

327县总工会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2024年“工会驿站”建设工作方案》,按照资源共享、驿站互挂互认的原则,拟将湾岭镇、黎母山镇、和平镇、红毛镇就业服务驿站及琼中营根大社区纳入我县“工会驿站”建设选址。

(十四)老年幸福餐桌(牵头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428日,县民政局与老年助餐点合作运营方(琼中宾馆)签订合作协议,同时制定助餐指引、助餐规范等制度,以及对老年就餐区域进行改造429日已投入使用

(十五)改善农村出行条件项目(牵头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430日,黎母山镇流马矢桥改造项目、黎母山镇加玉角桥改造项目、上安乡作雅桥改造项目、上安乡中兴桥改造项目、长征镇牛堑桥改造项目、营根镇二队桥改造项目、营根镇南建桥改造项目等7宗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批复等,目前正在财政评审阶段,待财政评审完成后发布招标公告

    二、工作建议

今年,民生实事项目首次由人大代表审议票决确定这是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的重要举措,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各牵头责任部门要提高认识,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项目推进时间表、路线图,紧盯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各民生实事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此件主动公开)
























分送: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委办、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 13日印发

—7 —




相关文档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琼公网安备 4690300200001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300002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子信箱:qzwzglzx2018@163.com  运行维护: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中心